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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云南旅游警察如何“管”旅游

2016-03-24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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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背景 今年2月5日,云南省第一支旅游警察队伍——丽江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正式挂牌成立。截至目前,旅游警察已在云南省7个州市上岗执法,其中,昆明市、大理白族自治州、丽江市、迪庆藏族自治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

★背景

今年2月5日,云南省第一支旅游警察队伍——丽江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正式挂牌成立。截至目前,旅游警察已在云南省7个州市上岗执法,其中,昆明市、大理白族自治州、丽江市、迪庆藏族自治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5个州、市公安局设立了旅游警察支队,腾冲市、瑞丽市2个县级市公安局设立了旅游警察大队。自此,在全国范围内,除海南、河北和广西外,云南也成为了拥有旅游警察的省份,同时也是全国首个全面设立旅游警察的省份。

★话题

短短两个月不到,旅游警察在旅游重点州市迅速组建。作为云南省旅游市场监管的有益尝试,旅游警察的职责职能是什么?对市场监管已采取哪些举措?今后该如何发展?这些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为此,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回应社会关切。

游云南 遇难题 找警察

“以前人们常说‘有困难,找警察’,现在出门旅游遇到困难,就找旅游警察。”3月16日,在昆明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办公室,支队负责人杨荣彪向记者介绍,旅游警察是一种新成立的警种,有正式的公安编制,云南的旅游警察支队、大队按照同级公安机关的内设机构进行设置和管理。

“云南省组建旅游警察队伍绝不是一时之举,早在去年,省里的各相关部门就已开始筹备,并在全省无障碍旅游工作现场会议上提出明确要求。”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执法总队副队长符继红说。记者注意到,省政府办公厅2月4日印发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要求,按照“依法合规、试点突破、编制内调、归口管理”的原则,抓紧开展组建旅游警察队伍试点工作。此后的1个多月里,我省5个州、市的旅游警察支队和2个县级市的旅游警察大队相继亮相。

“以昆明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为例,核定编制30名,设支队长、政委各1名,副支队长2名,中层领导9名。”杨荣彪告诉记者,昆明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3月1日成立至今,时间还很短,因此先期从昆明市公安局治安、刑侦、便衣、水务等部门现有人员中选调了10余名具有治安管理服务和案件侦办工作经验的业务骨干组建机构并开展工作。所有民警均是党员;平均年龄38.8岁;文化程度方面,研究生学历和在职研究生各1人,本科学历5人,其余为大专学历。另外,据了解,我省新成立的两个旅游警察大队中,瑞丽市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为瑞丽市公安局内设正科级机构,核定政法专项编制20名,设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1名;腾冲市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级别为正科级,下设4个中队,设正职和副职领导各2名。

在2月4日印发的《通知》里,明确规定了旅游警察支队、大队的主要职能,即:负责查处涉及旅游活动参与者人身财产安全、破坏旅游市场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案件;配合参与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各派出所对行政区域内的景区(点)开展秩序维护、内部安全保卫、巡逻防范工作;维护旅游市场治安秩序等工作。“旅游警察的成立,能为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带来两大明显变化。一是提高执法效率,二是加强执法力度。”昆明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民警黄初年说。

作为旅游大省的云南,近年来旅游接待人数不断增长,纠纷投诉随之增多。此前,没有专门的警种负责此项工作,执法过程中存在着警种分散、取证复杂、调查滞后等问题,不足以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震慑作用。“旅游警察成立后,对外,可以代表公安机关与其他执法部门明确分工、联动执法,对纠纷投诉案(事)件进行及时、全面、高效处置;对内,可以理顺工作机制,规范案件办理方式,指导督促其他警种及涉旅案件所在地派出所协调配合,积极取证,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弥补其他执法部门取证难、处置力度弱的短板。”黄初年说,旅游警察更多地起到了桥梁纽带的作用,整合内外部执法力量,对旅游市场监管形成合力。

管市场 学业务 两手抓

“今天刚到丽江,就被这里独特的自然风光和历史文化吸引了。景区的管理很规范,经常能见到旅游警察在巡查,为游客提供帮助,游人也很文明,出行第一站感觉放心、舒心。”今年春节黄金周第一天,规范有序的丽江古城让正在游览的湖南游客李先生赞不绝口。

作为全省最早成立的旅游警察队伍,丽江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成立时正值春节黄金周,民警们一上岗便全力投入到旅游市场治安秩序维护工作中,全天24小时值班备勤。记者从该支队了解到,春节期间,支队共出动警力200余人次,查处、侦办治安案件22起,处理违法人员22名;抓获在逃人员2名;联合古城派出所开展“两抢一盗”案件整治,抓获吸毒人员2名,破获盗窃案件2起;抓获扒窃嫌疑人3名,破获案件5起。支队每天派出警力配合丽江市旅发委、古城管理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拉市马场、白沙马场、大研古镇及周边旅游行业场所开展督导检查,期间受理游客求助2起,处理游客投诉20起,检查马场80余次,对拉市3家马场从业人员开展诫勉谈话。同时,支队到大研古镇、束河古镇玉龙雪山、拉市、宋城等重要旅游景区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走访、巡查,并积极与游客交流、与景区工作人员座谈,掌握相关情况,检查景区内购物店、酒吧、旅行社等旅游行业场所40余家,巡查宾馆酒店客栈300余家,为游客找回遗失相机1部。通过对景区实施有效管理和服务,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了景区安全。

记者在昆明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采访时,恰巧碰到支队组织警员集体学习,在他们的学习资料里,记者看到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云南省旅游条例》、《旅游行政执法实务基础》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每天完成日常执勤巡逻和明察暗访后,全体警员要回到办公室进行业务学习培训。”杨荣彪介绍,除了加强学习,支队还在努力细化职能定位、规范组织机构设置、建立基础工作台账、畅通对接渠道,为下一步的工作奠定基础。他说:“昆明市作为全国旅游重点城市和旅游集散地,在云南省旅游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建立旅游警察支队势在必行,我们要尽力把工作又快又好地开展起来,为全面提升旅游市场治安管理服务水平增添力量。”

多沟通 强协作 严执法

昆明缘分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夏滨认为,随着大众旅游时代到来,云南旅游业更需要持续健康发展,全面设立旅游警察,有利于落实旅游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在业界营造依法经营、依法从业的氛围。他建议,旅游警察可通过旅游管理部门、旅游行业协会介绍,与一线从业者多沟通交流,既为从业人员普法,又能掌握实际情况、准确执法。

昆明市旅行社行业协会会长朱伯威说:“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治安环境需要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完成,所以旅游警察在执法过程中,要注意双向执法,不仅要规范旅游企业,还要对游客的违法行为也要严格执法。”他说,旅游警察必须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对旅游行业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有一定了解,才能有效侦办案件。

杨荣彪表示,旅游警察执法时不能受地方保护主义干预和物质利益诱惑,务必秉公执法、铁面无私。“人情归人情、法律归法律,坚决不办‘人情案’。”他说。

当谈到旅游警察在办理案(事)件中如何更好地与其他执法部门配合时,符继红说:“对于旅游市场中的乱象,更多的时候,需要多个执法监管部门协同执法,因而建立联动工作处理机制就显得十分重要。”他告诉记者,目前全省16个州、市正在建立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部,州、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旅游、公安、工商、物价、交通运输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本区域旅游市场监管、综合整治等工作。“最终,要形成统一调度、综合指挥、快速反应、配合有序、高效处置的工作格局。全省一盘棋,确保每个职能部门都能主动积极履职尽责,真正担负起应有的责任。”业界人士普遍认为:“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旅游市场整治要多想办法、多花力气,现在,旅游警察的出现是一种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云南日报记者: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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