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旅游局获得“200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2009-02-27
来源:江西省旅游信息和培训中心 673 34 0
【导读】在萍乡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萍乡旅游系统安全工作保持了良好的稳定的态势,在全市安全生产会议上获得“200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奖章。2008全年来,市旅游局: 一、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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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萍乡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萍乡旅游系统安全工作保持了良好的稳定的态势,在全市安全生产会议上获得“200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奖章。2008全年来,市旅游局: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各旅游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全年先后进行了:旅游区(点)森林防火工作,冬夏季防火工作,暑期旅游安全工作,“五一”、“十一”黄金周旅游安全工作,星级饭店、旅行社消防安全等日常安全督查工作。
二、充分利用旅游网络、电视、报刊、板报、活动、文件、会议、检查等形式进行旅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我局与市电视台联合创办了《旅游天地》栏目;我局每月定期出刊旅游工作简报;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的内容,去年以来制定了《萍乡市旅行社诚信经营考核标准》,每年考核一次,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旅行社,在全行业进行通报;联合市红十字会、市交通局对导游员和旅游汽车驾驶员进行了救生员、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联合市工商局开展了3·15诚信旅游咨询宣传活动;联合市卫生局对星级饭店进行了卫生防疫、防艾滋病等方面的培训;联合市气象局加强对自然灾害性气候的预报和防范;迎奥运制定了《萍乡市旅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三、坚持依法行政,杜绝腐败行为,树立文明形象。我局无行政许可职能;结合去年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我局行政执法以说服教育为主,为配合市交通局运管处维护萍乡旅游客运市场秩序,对旅行社租用无旅游客运营运资格车辆进行旅游客运经营,实施了一次行政处罚,并在全行业进行了通报。
萍乡市旅游行业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的任何腐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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