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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取消旅店业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

2009-01-15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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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泉州市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一批新规,其中一项是旅店业取消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 此前的泉州市区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征集管理暂行规定中,除了对娱乐业、外来建筑装潢企业、新菜地等征收基金外,还包括...

        日前,泉州市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一批新规,其中一项是旅店业取消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

  此前的泉州市区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征集管理暂行规定中,除了对娱乐业、外来建筑装潢企业、新菜地等征收基金外,还包括旅店业(包括宾馆、招待所、旅社及其他客房经营单位)。其中,按套房每个床位每天10元、标准房每个床位每天5元、其他每床位每天2元征收。

  新规取消了旅店业的基金征收,还对基金的使用范围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基金将主要用于:政策性补偿;平抑粮油副食品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异常波动;对困难群众的动态价格救助;支持重要商品储备;为保障供给、促进流通和结构调整进行的政府资助等。(陈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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