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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628名导游未通过年审 旅行社不得聘用

2015-09-01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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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年上半年,烟台市旅游部门对全市4534名导游人员进行了年度审核,有628名导游人员未通过年审。对不予通过年审的导游人员,任何旅行社不得再聘用其从事导游活动。

   记者昨日从烟台旅游公共服务中心获悉,今年上半年,市旅游部门对全市4534名导游人员进行了年度审核,有628名导游人员未通过年审。其中,因未参加或未通过年审不满3年而暂缓通过年审的导游员508人,因超过3年未参加或未通过年审而不予通过年审的导游员120人。未通过年审的导游人员将不得从事导游活动。

   据了解,截止到2014年年底,全市导游员共4534人,其中专职导游员1066人,社会导游员3468人,都应参加2014年度的导游员年审。年审期间,参加年审的导游员在参加网上培训取得规定学分后和编撰达人方案通过后,市旅游局根据导游员2014年从事导游业务情况、扣分情况、接受行政处罚和表彰情况、游客反映情况、年审培训学习及考核情况等对参加年审的导游员进行了年审考评。应参加年审的全市导游员中,通过年审的导游员3906人,年审通过率86%;因未参加或未通过年审不满3年而暂缓通过年审的导游员508人,占11%;因超过3年未参加或未通过年审而不予通过年审的导游员120人,占2.7%。

   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对暂缓通过年审的导游员,在暂缓期限内不得从事导游活动。自通报之日起两个月内申请补审的导游员,年审机关将适时组织对其重新进行年审,并根据重新年审情况作出进一步年审结论。对不予通过年审的导游人员,将报省旅游局审核后注销其导游IC卡。任何旅行社不得再聘用其从事导游活动,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其本人及用人单位相应的处罚。山东省导游员年审培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未通过年审或未参加年审的导游证不能作为带团凭证,市旅游部门将在烟台旅游政务网对不予通过年审和暂缓通过年审的导游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仍接受导游员进行补审。公示结束,按公示结果进行正式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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