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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四措并举推动旅游商品发展

2015-04-08 来源:宣城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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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年来,宣城市依托丰富多彩的自然和人文资源,积极推动旅游商品创新发展,努力设计与开发一批特色鲜明、口碑良好、知名必购的旅游商品,开发建设旅游商品购物中心,有效改善旅游消费结构,提高旅游综合收益,推进文...
  近年来,宣城市依托丰富多彩的自然和人文资源,积极推动旅游商品创新发展,努力设计与开发一批特色鲜明、口碑良好、知名必购的旅游商品,开发建设旅游商品购物中心,有效改善旅游消费结构,提高旅游综合收益,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一是积极组织创建。通过积极推动,全市共有140余家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积极争创市级旅游商品,其中,宣州区18家,郎溪县12家,广德县21家,宁国市27家,泾县23家,绩溪县17家,旌德县23家;旅游商品购物中心30家,主要包括具有宣城地方特色的各类旅游纪念品、工艺美术品、民俗用品、民间艺术品、文化艺术品、土特产品、旅游一般用品、旅游装备品与用品系列、社会各界公认的知名旅游商品品牌。

  二是纳入管理考核。出台考核办法,对综合性旅游购物中心的建设和新增市级旅游商品数量都有具体要求,并纳入“文化旅游发展提升年”目标考核范畴,大力推动全市特色旅游商品的发展。进一步挖掘我市地方特色旅游商品,推动旅游商品的研发与销售,加大规划、培育、保护、发展,推出具有地方特色、美观实用、品质良好、具有纪念意义、深受游客喜爱的旅游商品,并积极予以推广。

  三是加大宣传营销。积极利用电子商务等平台,如淘宝宣城馆,利用购物逛街、商铺推荐和品牌精选等方式宣传宣城旅游商品,并将逐步实现网络订购。另外,积极组织优秀旅游商品生产示范企业参加省级、市级旅游商品博览会,扩大我市旅游商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繁荣活跃旅游商品市场,不断延长我市旅游经济发展产业链,促进旅游产业发展。

  四是出台政策文件。制定出台《宣城市市级旅游商品评选管理暂行办法》《宣城市旅游商品购物中心评选细则》。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旅游商品的开发、生产和经营,规范旅游商品市场秩序,维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15年,还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宣城市优秀旅游商品”和“宣城市必购旅游商品”评选活动,遴选10—20家具有代表性的名优地方旅游商品,并力争更多旅游商品挤入“安徽100个必购旅游商品”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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