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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旅游协会出台《关于导游人员劳动报酬指导价的意见》

2013-10-17 来源:福建旅游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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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游买团赌团、代垫团款、被迫交人头等备受诟病的业界顽疾随着10月1日《旅游法》的实行将终结,武夷山导游零工资的时代也将成为过去式。 为深入贯彻实施《旅游法》,切实保障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武夷山市旅游协会在深...

  游买团赌团、代垫团款、被迫交人头等备受诟病的业界顽疾随着10月1日《旅游法》的实行将终结,武夷山导游零工资的时代也将成为过去式。

  为深入贯彻实施《旅游法》,切实保障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武夷山市旅游协会在深入调研,多次走访沟通旅行社、导游代表,召开旅行社协会、导游协会关于导游劳动报酬专题会的基础上,出台《关于导游人员劳动报酬指导价的意见》。明确了导游人员的劳动报酬,和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除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以外,每天带团补贴100元,旅行社临时聘用的导游人员劳动报酬根据导游等级的不同,从每人每天300元起。《意见》 还就劳动报酬的结算方式、报酬纠纷处理等问题作了说明。

  《意见》建议各旅行社参照导游人员劳动报酬行业指导价执行,既能有效地保障导游人员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又对引导导游人员规范导游行为,以优质换优价,促进我市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杨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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