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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旅游年度好新闻奖励办法》对外发布

2013-09-06 来源:福建旅游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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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经省旅游局研究决定,《福建旅游年度好新闻奖励办法》正式制定并对外发布。《奖励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福建旅游新闻报道工作,激发广大新闻媒体参与福建旅游宣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吸引更多媒体关注福建旅游,...

  近日,经省旅游局研究决定,《福建旅游年度好新闻奖励办法》正式制定并对外发布。《奖励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福建旅游新闻报道工作,激发广大新闻媒体参与福建旅游宣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吸引更多媒体关注福建旅游,为福建旅游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高福建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福建旅游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奖励办法》提出“好新闻”评选标准:一是正面宣传报道福建旅游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等方面的新举措、新成就,以及我省与海内外,包括港澳台旅游交流合作等;二是符合相关宣传政策,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时效性强,有独特见解和针对性,文笔生动,影像制作生动、精美;三是在主流媒体(平面、网络、电视)重要版面、页面或黄金时间登载播出,对外影响较大并取得积极效果。奖项设福建旅游年度十佳好新闻、特殊贡献奖和贡献奖三个类别。

  《奖励办法》提出了三大类奖项设置:一是福建旅游年度十佳好新闻,评选对象是用图片、文字、音频、视频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报道福建旅游新闻事件的作品;二是福建旅游特殊贡献奖,评选对象是在中央主要媒体重要版面、页面或黄金时段登载播出系列报道、连续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海内外产生重要影响,在树立福建旅游良好形象上做出突出贡献;三是福建旅游贡献奖,评选对象是在省级或省级以上主要媒体(不包含与福建省旅游局合作的专刊文章)多次登载或播出的福建旅游新闻,字数在800字以上,引起社会关注,产生良好社会效应,按登载或播出数量给予奖励。值得注意的是,福建旅游贡献奖为了鼓励省外媒体多宣传福建旅游,营造宣传福建旅游的好氛围,相比省内媒体需要20篇以上报道参加评选,省外媒体只要有10篇以上报道即可参评。(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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