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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旅游系统《旅游法》培训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2013-08-14 来源:吉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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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旅游法》培训会现场 8月9日,全省旅游系统相关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法》培训电视电话会议在省联通公司会议中心召开。本次培训采取视频会议的形式,除长春主会场外,在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设9个分会...


《旅游法》培训会现场

  8月9日,全省旅游系统相关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法》培训电视电话会议在省联通公司会议中心召开。本次培训采取视频会议的形式,除长春主会场外,在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设9个分会场,国家旅游局专家在主会场进行授课辅导。省及长春市旅游局机关全体干部、各直属单位全体人员、旅游企业骨干人员参加了主会场的培训。

  培训分“政府职责”和“市场规范”两方面内容进行重点授课讲解。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处长王月浩和调研员郭志平分别就如何建立政府综合协调机制、规划促进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旅游法》主要内容、景区相关规定和旅游经营规范等方面作了重点解读。全省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旅游企业骨干人员参加了培训。

  据介绍,《旅游法》已经于今年4月25日正式颁布,并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旅游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和划时代意义的一件大事。《旅游法》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旅游业发展的高度重视,标志着中国旅游业进入了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新阶段。本次培训是省旅游局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和省政府的具体要求,积极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形成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的工作格局,推动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很有帮助!”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对《旅游法》有了深刻的理解。会后将进一步加强《旅游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加深对《旅游法》的理解,提高工作能力,并采取有效措施宣传《旅游法》,扩大《旅游法》在本地的社会影响。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旅游法的贯彻落实工作,推动旅游重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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