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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旅游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旅游法》

2013-08-08 来源:福建旅游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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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旅游法》颁布后,龙岩市旅游局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学习、宣传、贯彻《旅游法》作为今年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以强化旅游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全面提高服务水平,为《旅游法》201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做好充分的准备。 一...

  《旅游法》颁布后,龙岩市旅游局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学习、宣传、贯彻《旅游法》作为今年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以强化旅游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全面提高服务水平,为《旅游法》201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做好充分的准备。

  一、认真组织学习《旅游法》。一是于5月上旬组织市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颁布《旅游法》的背景、目的、意义和内容,做到“领导带头学、逐条逐句学,结合业务学”,切实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二是采取以会代训的办法,召开各县(市、区)旅游局负责人、行业协会负责人会议,邀请法律专家讲解《旅游法》,提高学习质量、效率。三是下发《关于做好学习宣传贯彻<旅游法>相关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旅游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旅游法》提出具体要求。各县(市、区)旅游局根据市旅游局的要求,迅速组织学习,如新罗区旅游局除按市旅游局要求抓好落实外,还建立了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旅游企业制度,具体指导旅游企业,制定学法计划,对高层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分类指导学习,切实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法律水平;永定县旅游局认真举办旅游执法培训,提高旅游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强化依法兴旅、依法治旅意识,塑造一支合格的旅游执法队伍。

  二、多渠道宣传《旅游法》。一是做好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传统媒体和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宣传《旅游法》。二是做好会议宣传。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宣传《旅游法》。三是阵地宣传。利用机关和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车队简报、宣传栏等广泛宣传《旅游法》。四是做好节庆宣传。利用“5·19”中国旅游日,在中心城区、各县(市、区)城区、星级饭店制作宣传板、发放宣传单宣传《旅游法》,营造全社会学习、宣传、贯彻《旅游法》的浓厚氛围。漳平市、连城县、长汀县、武平县、上杭县旅游局分别通过咨询点向市民发放《旅游法》、《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宣传资料,提升公民旅游维权意识,依法处理旅游纠纷,倡导市民文明旅游,并结合本地旅游资源,宣传推介旅游线路,增强市民对当地景区景点的了解,促进全社会关心重视《旅游法》的学习贯彻和旅游产业的推进提升。

  三、开展系列活动。一是开展督查检查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局领导下乡指导工作,检查督查学习宣传《旅游法》。二是举办《旅游法》知识竞赛选拔活动。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组织由各县(市、区)旅游局、局机关组成的九个代表队定于9月27日世界旅游日之际进行《旅游法》知识竞赛,对获得一、二、三名的代表队颁发奖金和证书。三是确定每年10月1日至7日为《旅游法》执法周,在执法周期间,组织全市质监队伍深入景区、星级饭店以案释法,纠正、查处违法行为,确保《旅游法》的有效施行。

  四、实行五个结合。一是与完善执法机制相结合。配强配齐质监机构和质检人员,配足设施设备,实现旅游执法全覆盖。二是与目标管理相结合。将学习、宣传、贯彻《旅游法》列入目标管理考评内容,保证学习、宣传、贯彻《旅游法》的落到实处。三是与政风行风评议相结合。将学习、宣传、贯彻《旅游法》列入市、县旅游局政风行风评议和绩效考评内容,以增强旅游管理部门学习、宣传、贯彻《旅游法》的自觉性。四是与业务工作相结合。要求全市干部职工在开展业务工作时,必须对照《旅游法》,杜绝违法办事。五是与评优评先相结合,把学习、贯彻《旅游法》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以切实强化法律意识,全面提升服务水平。(范甲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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