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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荣获“吉林省森林城市”称号

2013-07-10 来源:吉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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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7月5日,在吉林省森林城市评审会上集安市被正式授予“吉林省森林城市”荣誉称号,成为了全省继珲春市、通化县、梅河口市和磐石市之后第五个获此殊荣的城市。 集安市自2010年开展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活动以来...
    7月5日,在吉林省森林城市评审会上集安市被正式授予“吉林省森林城市”荣誉称号,成为了全省继珲春市、通化县、梅河口市和磐石市之后第五个获此殊荣的城市。

    集安市自2010年开展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活动以来,一直立足打造山水文化旅游城市和休闲养生宜居城市的城市定位,坚持把造林绿化、建设森林城市作为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推进“生态立市”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来抓,按照“城乡一体、接近主任、突出特色”的原则。重点实施了生态造林、道路绿化、江河绿化、村屯绿化、校园绿化等六大绿化美化工程。形成了城市园林化、山区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农田林网化、乡村林果化的城乡一体的生态新格局。

    目前,集安市林业用地面积达到429万亩,有林地面积达到393万亩,活立木总蓄积量达到214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79%,全市完成义务植树539万株,全民义务植树尽植率达到96%,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率达到95%,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62平方米,建成高标准绿化美化村屯190个,完成江河绿化203公里,铁路绿化46公里,公路绿化1100公里,有效构筑了吉林省东部山区的生态安全屏障。(集安市旅游局 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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