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黄金周出游提示
2011年国庆“黄金周”即将到来,为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和旅游环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国庆假期,上海市旅游局向广大市民游客发出出游提示:
一、做好出游准备、查看组团资质、选择优质产品
国庆“黄金周”期间,外出旅游人数较多,游客可早做安排,错峰出游。提前了解目的地的气候环境、人文风俗,根据个人情况准备一些常备药物。游客报名跟团旅游时,要选择合法、有资质的旅行社。看旅行社的资质要查看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报名出境游前,应了解旅行社是否具备经营出境游资质(可查询上海市旅游行业管理与诚信建设网:http://www.lycx.sh.cn/hac/)。游客通过在线方式购买旅游产品时,要尽量选择较知名的在线旅游网站,更要留意网站指定的旅行社是否具有相关资质,留心保存网站提供的产品信息和交款记录。在选择旅游产品时,游客要注重旅游产品的质量,不要一味选择低价产品,尤其对社区内、信箱里、马路上收到的所谓“旅游广告”要提高警惕,避免跌进无证经营和“零负团费”的陷阱。游客选择旅游产品可参考上海旅游政务网(http://lyw.sh.gov.cn/)上公示的获得“上海名牌”称号的名牌旅游产品。
二、核对行程安排、签订旅游合同、购买相关保险
游客要仔细查看行程安排,留意出发时间、旅游景点、用餐住宿标准等细节,尤其要明确购物次数和购物时间等容易引起纠纷的项目。在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明确合同中包含的吃、住、行、游、购、娱等内容及标准等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等事项,避免日后因约定不明确而发生纠纷。游客要增强保险意识,结合自身情况和行程安排合理选购相关保险,了解保险范围和保险条款,并索要发票和保单。 如赴境外旅游,建议游客购买含有境外紧急救助险种的人身意外保险。
三、购物重质比价、保存消费凭证、依法理性维权
游客在旅游地购买商品时,要看清商品价格、质量等,避免盲目冲动消费,购物记得索要正规发票。游客如遇旅行社强迫购物或变相强迫购物,可直接拒绝,已经购买的,要保留相关证据。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旅游纠纷时,如航班延误或者火车晚点等情况,游客应文明协商、理性维权,不宜采取过激行为,要避免人为扩大事态或纠纷,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游客可向当地旅游质监所,或者回沪后向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咨询、投诉(热线电话:021-64393615,962020),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饮食健康、加强自我防范
出游在外安全第一。游客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现正值季节交替的时候,早晚温差变化较大,游客要注意气温冷热变化,随时添加衣物。旅游在外,必定要品尝当地美食,尤其正值大闸蟹上市,游客大快朵颐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饮食健康。跟团出游的游客,要听从导游、领队和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提醒和提示,看管好个人财务和证件等贵重物品。游客在参加旅游活动时,要选择相对安全的活动项目,在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不要勉强进行旅游活动。选择自驾或者探险游的游客,要详细了解组织者的身份、资质,目的地的气候、团友的组成结构等信息,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并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谨慎出行。
石家庄到浙东旅游团 柯岩+乌镇东栅+普陀山+绍兴杭州双卧7日
淄博去上海迪士尼乐园跟团游丨上海、苏州、乌镇、南浔大巴四日
烟台国旅去苏杭旅游团 烟台到南京西塘苏杭上海双飞六日游
天津到五台山旅游团、五台山汽车朝拜祈福二日游、赠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