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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省钱动歪心 造假证“蹭”火车

2010-12-07 来源:千山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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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就因为经常要乘火车往返于老家和工作单位之间,每月要花几十元的交通费。年纪轻轻的男子胡严便打起了歪主意,借了个可以免费乘火车的乘车证,让朋友帮忙造假,结果被判刑入狱。昨日,记者了解到这样一起案例。 胡严...

就因为经常要乘火车往返于老家和工作单位之间,每月要花几十元的交通费。年纪轻轻的男子胡严便打起了歪主意,借了个可以免费乘火车的乘车证,让朋友帮忙造假,结果被判刑入狱。昨日,记者了解到这样一起案例。

  胡严在沈阳苏家屯工作,每个周末他都要和老家在鞍山辽阳的几位工友搭伴乘火车回家,星期一再起大早,乘火车回到苏家屯的工作岗位上。每周至少来回两次,有的时候甚至四次,每个月的火车票钱需要几十元。因为觉得回家的成本太大了,胡严便开始琢磨怎么能“逃票”。胡严找到从小酷爱美术和篆刻的老同学栾雨,他对栾雨说:“我看在铁路上工作的几个朋友都有乘车证,在区间通勤乘火车,不要票,我去借个乘车证来,你就按照这个证的样式,帮我做二三十个,我在跑通勤的哥们儿中间推销,挣钱咱俩对半儿劈。”栾雨一听有钱可赚,便同意了。于是栾雨按照胡严提供的票样进行加工,做出了三十余张假乘车证。证一交给胡严,胡严都傻了,根本找不出一点儿“假象”和破绽。

  胡严把这些假乘车证出售给经常乘火车回家的工友们,此事迅速传开,大家都说胡严是“能人”,谁要办乘车证都来找他。胡严的生意是红火了,也小赚了几百块钱,可这事情也传到铁路警察的耳朵里。没几天,警察用拘留证把胡严请进了看守所,胡严先交代出朋友栾雨,又交代出借他乘车证的那位铁路职工,并全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过程。

  法院一审判决,胡严、栾雨二人均被认定构成伪造倒卖有价票证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非法所得一律上缴,另外每人罚款两万元。那位借证的职工因为主观上不知胡严、栾雨借证伪造,因此检察机关没有认定他构成犯罪。

  据辽宁翟铁羽律师事务所主任翟铁羽律师介绍,根据《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的规定,铁路职工的乘车证是有价证券,如果非法伪造、倒卖,额度达到规定的标准,就可以定罪。胡严起初只是为了节约点儿乘车费,结果却因伪造、倒卖假证犯法入狱,还被判罚2万元。2万元能乘20来年的火车了,真是得不偿失。而栾雨本来是个人才,就因为交友不慎,糊里糊涂地跟着走上犯罪道路。此案警醒大家,勿以恶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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