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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旅游局开展2008—2009年度导游人员年审工作

2009-11-18 来源:沈阳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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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切实加强沈阳市导游人员管理,提高导游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沈阳市旅游局将于12月初开展2008—2009年度导游人员年审工作。 导游人员年审工作是国家的一项法规制度,是提高导游人员综合素质、整顿导游队伍、规范...
    为切实加强沈阳市导游人员管理,提高导游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沈阳市旅游局将于12月初开展2008—2009年度导游人员年审工作。 
    导游人员年审工作是国家的一项法规制度,是提高导游人员综合素质、整顿导游队伍、规范导游管理的必要手段。此次导游年审工作的范围为全市已申领导游证(IC卡)并通过年审培训的导游人员。从12月1日起至12月25日止受理年审上报材料及办理年审手续。 
     年审依据先培训后年审的原则,导游人员参加年审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各旅行社加盖公章,准予年审。年审培训的内容为: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理论知识;导游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旅游政策法规(《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导游证管理办法》)、导游业务、导游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技能、旅游安全常识、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等。年审培训时间应不少于56小时。各旅行社根据实际情况在培训结束后将年审培训总结及培训方案作为年审上报材料一并上报市旅游局。 
     年审以考评为主,具体内容包括:从事导游业务情况、扣分情况、接受行政处罚情况、游客反映情况等。年审结束时将由市旅游局做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或不予通过年审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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