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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旅游局对非星级酒店旅馆加强规范管理

2009-10-16 来源:安徽省旅游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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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0月14日下午,屯溪区旅游局组织召开《非星级酒店旅馆规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效果测评会,屯溪区法制办主任杨丽芳主持会议,区消防大队、公安局、工商局、旅游局、地税局、物价局、卫生局、劳动局...
    10月14日下午,屯溪旅游局组织召开《非星级酒店旅馆规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效果测评会,屯溪区法制办主任杨丽芳主持会议,区消防大队、公安局、工商局、旅游局、地税局、物价局、卫生局、劳动局、商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局、综合治理办公室、老街街道办事处、昱东街道办事处、昱西街道办事处、昱中街道办事处等非星级宾旅馆小组成员单位及部分宾旅馆代表共二十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办法》自2004年实施以来,已满五年,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全面实施效果测评,就《办法》实施以来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区旅游局作为非星级宾旅馆领导小组的牵头单位,前期通过《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函》、《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反馈表》、《办法实施效果测评表》等书面形式,收集了成员单位大量的意见和建议,几次易稿,初步形成《办法》的修订稿。

    测评会上,各成员单位分别从自身工作的角度,从规范管理的角度,从部门通力合作的角度出发,纷纷畅所欲言,针对《办法》中的规范用语、报批程序、属地管理、职责分工、信息共享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杨丽芳指出,为切实加强对屯溪区非星级宾旅馆的管理,维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要制定出既有可操作性又方便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办法》虽然已几次易稿,但仍旧有许多需完善之处,旅游局要以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管理与企业自律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为原则,融入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待全面完善后,再次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后再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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