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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导游协会成立 4000名导游有了“法律顾问”

2014-12-27 来源:欣欣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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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水母网12月27日讯(YMG记者 赖皓阳 通讯员 张宁巍)自去年“十一”《旅游法》实施以来,旅游行业经过一年的“大调整”已基本回归正常运作,尤其《旅游法》严禁导游强迫购物、收取回扣的行为,让导...

  水母网12月27日讯(YMG记者 赖皓阳 通讯员 张宁巍)自去年“十一”《旅游法》实施以来,旅游行业经过一年的“大调整”已基本回归正常运作,尤其《旅游法》严禁导游强迫购物、收取回扣的行为,让导游行业重新规范。然而由于收入的减少,也让不少导游的出团率大大减少。为了保证导游的权益和合法收入,经过一年多时间的酝酿,昨日“烟台市导游协会”正式成立,将聘请法律顾问保障导游员权益,制定服务费用标准,保障导游员的合法收入,这也预示着今后烟台的导游服务将更加规范,导游员们将更加有尊严。

  200多家旅行社配专职导游

  烟台市导游协会是由全市导游员、旅行社、旅游景区(点)、导游服务中心、旅游院校(系)等单位和个人,在自愿基础上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联合性、地方性、非盈利性社会组织。“导游协会的成立顺应了旅游行业的发展,也是符合《旅游法》要求的。”在成立大会上,导游协会主席赵忠娜表示,目前烟台拥有导游员4200多名,其中兼职导游占了很大比例,导游协会的成立有利于导游行业的自律和规范,更好地维护导游权益。“协会成立后我们将聘请专业法律顾问,维护导游员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并制定服务费用标准,保障导游员的合法收入。” 赵忠娜说。

  记者了解到,在《旅游法》实施之前,对于导游的聘用以旅行社意愿为主,许多旅行社为了节约成本不聘用专职导游,仅在旅游旺季雇佣“兼职”导游,而兼职导游没有固定工资,只有少量服务费,全靠旅途中的“提成”收益。《旅游法》实施后,要求每个旅行社配备3名以上签订正式合同的专职导游,目前烟台市200多家旅行社全部达到要求,配备专职导游,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导游员的合法收益。

  在烟台“考导游”越来越难

  《旅游法》像一个“大漏斗”对导游行业进行筛选,优秀导游顺应发展更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而靠“回扣”为生的导游则逐渐被淘汰。记者了解到,目前烟台市具有导游资格证的导游数量并无太大变化,但由于带团收益下降,不少导游的出团率大打折扣,大形势下培养优秀导游成为旅游部门的重点工作。

  2011年山东省被国家旅游局确定为导游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同年8月份,山东省又确定烟台作为试点城市。烟台的导游考试首次将“面试”从教室改成“真实场景”考试,考生必须模拟真实带团场景,随车进行沿途讲解。记者从市导游服务中心了解到,山东省的导游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通过率只有30%左右,而烟台作为改革试点城市,面试科目的“真枪实战”,再次增加了考试难度,在烟台考导游是越来越难。

  “考试选用真实场景,能考察考生实际带团能力,取得导游证后能够尽快入职,免去了旅行社的培训成本。”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导游协会成立后,将进一步加强专业化、特色导游队伍的建设,培育和形成一大批开埠文化、仙道文化、葡酒文化、高尔夫文化等特色讲解内容的专业型导游,进一步丰富和壮大烟台市导游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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