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
游客保障
网站导航
欣欣旅游攻略>旅游资讯>国内资讯资讯>江西旅游资讯>正文

宜春市认真组织学习宣贯《江西省旅游条例》

2009-09-02 来源:江西省旅游信息和培训中心
695 56 0
【导读】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7月31日通过了《江西省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宜春市旅游局于2009年8月31日召开了由市...
 

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9731通过了《江西省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991日起施行。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宜春市旅游局于2009831召开了由市旅游局机关干部、中心城区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主要旅游景区(点)负责人参加的“宜春市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座谈会”。会议组织大家共同学习了《条例》,并就《条例》的贯彻实施及有关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市旅游局局长雷恩奇同志到会就《条例》出台的背景及重大意义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由市旅游局副局长范小春同志主持。会议要求各旅游从业单位,会后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要认真执行《条例》,按照《条例》规定依法经营。

另悉,为扩大《条例》的影响,使广大旅游从业人员、旅游者和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条例》、熟悉《条例》,使他们自觉地用《条例》规范自己的行为,宜春市在全市的旅行社营业厅、三星级以上饭店、A级旅游影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单位悬挂了《条例》宣传标语的条幅或横幅,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推荐阅读
江西旅游线路推荐
最新评论 (0条)
还剩下500/500
发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