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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服务网点组团 最高可罚50万

2009-07-31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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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最新的《旅行社条例》,我省旅行社的转换工作将全面展开。昨天省旅游局透露,全省将彻底清理旅行社门市部。旅行社服务网点只能从事招徕、咨询活动,不能组团、发团。游客参团时,要看清楚旅行社相关证照,以判断...
  根据最新的《旅行社条例》,我省旅行社的转换工作将全面展开。昨天省旅游局透露,全省将彻底清理旅行社门市部。旅行社服务网点只能从事招徕、咨询活动,不能组团、发团。游客参团时,要看清楚旅行社相关证照,以判断其是否有相应资格。

  网点只能招徕咨询

  《旅行社条例》规定,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旅行社设立专门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的服务网点(以下简称旅行社服务网点)也应当进行登记和备案。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接受旅行社的统一管理,不得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

   据省旅游局介绍,目前全省有旅行社门市部近千个。交一笔管理费,不少门市部就开始挂牌收客组团,出了问题就“脚底抹油”或者“踢皮球”,游客的旅游质量很难得到保证。而在新规下,门市部经过重新登记备案,或转为分社,或转为服务网点,经营范围也有了明确限定。

  月底基本转换完毕

  “本月底,全省的旅行社转换工作将基本完成。”省旅游局表示,国家旅游局相关证照已下发到位,旅行社必须亮证经营。参团旅游前,游客可上门要求查看对方相关证照,以确保自己合法权益。

  省内各家旅行社也开始进行相关门市的清理工作。“我们的门市要么改为分社,要么转为服务网点只负责招徕。”四川康辉有关负责人表示。省旅游局将于今年10月份,对全省旅行社门市的转换工作进行检查和落实。根据规定,未取得相应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分社经营范围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的;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等行为,将有可能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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