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用标准合同保护旅游者权利 组团社禁止强迫购物
2009-07-18 来源:江淮晨报
778 75 0
【导读】记者昨天获悉,安徽省工商局与省旅游局联合拟制的《安徽省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开始公示,时间自7月16日始至8月16日止。 据介绍,目前部分旅行社存在使用自制合同内容不规范,口头约定服务事项不兑现,无法保证旅...
记者昨天获悉,安徽省工商局与省旅游局联合拟制的《安徽省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开始公示,时间自7月16日始至8月16日止。
据介绍,目前部分旅行社存在使用自制合同内容不规范,口头约定服务事项不兑现,无法保证旅游服务质量等问题。此次拟推出的合同示范文本明确了组团社和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旅游费用及其支付、游程与标准、旅游者保险 、组团社转团以及合同有效期等相关条款,为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支持和依据。
合同示范文本中对组团社应该履行的义务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对旅游者个人资料信息保密。同时,还规定组团社在行程中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旅游者在计划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组团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组团社应当先行赔付。
此外,旅行社签订合同时要求用语准确清晰,如填写“游程与标准”时, 不应出现“准×星级”、“豪华”、“优秀导游服务”、“仅供参考”、“以 ××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据介绍,目前部分旅行社存在使用自制合同内容不规范,口头约定服务事项不兑现,无法保证旅游服务质量等问题。此次拟推出的合同示范文本明确了组团社和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旅游费用及其支付、游程与标准、旅游者保险 、组团社转团以及合同有效期等相关条款,为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支持和依据。
合同示范文本中对组团社应该履行的义务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对旅游者个人资料信息保密。同时,还规定组团社在行程中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旅游者在计划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组团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组团社应当先行赔付。
此外,旅行社签订合同时要求用语准确清晰,如填写“游程与标准”时, 不应出现“准×星级”、“豪华”、“优秀导游服务”、“仅供参考”、“以 ××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推荐阅读
安徽旅游线路推荐
合肥到九华山一日游
¥ 148起 省¥10
黄山一日游(黄山小团、含导游讲解、精华路线景点多、城区酒店免费接送)
¥ 320起 省¥70
特惠:新疆伊犁赛里木 那拉提 天池 坎儿井 火焰山双飞8日游
¥ 1999起 省¥3000
黄山一日游【一价全含(门票、景交、车费、导游)纯玩无购物】
¥ 130起 省¥298
最新评论 (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