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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暂住人口可申请赴台游 须在榕居住1年以上

2009-05-18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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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5月15日起,除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未实施按需申领护照地区人员外,在福州暂住1年以上的外省居民可以申请赴台湾地区(含金门、马祖、澎湖)旅游了。这项对台先行先试政策,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尚属首例。 福州也是...

        5月15日起,除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未实施按需申领护照地区人员外,在福州暂住1年以上的外省居民可以申请赴台湾地区(含金门、马祖、澎湖)旅游了。这项对台先行先试政策,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尚属首例。

  福州也是福建省继厦门之后,第二个开展暂住人员赴台湾旅游就近办证的试点城市。
   
  申请赴台游要提交这些材料

  根据福州市公安局公布的数据显示,福州市目前登记在册的暂住人员已超过100万人。今后他们只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福州市公安机关填写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即可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并完成签注,经福州口岸赴台湾地区旅游。

  需要提醒游客的是,根据规定,在福州暂住1年以上的外省居民,申请赴台游需要提交填写完整的《暂住人员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彩色照片两张、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公安机关派出所签发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组团赴台湾地区旅游资质的旅行社出具的赴台游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并由本人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旅游签注。其中,未满16周岁或年满70周岁的人员可委托申请。
   
  申请表可上网下载

  为方便游客申请赴台游,申请人除了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大厅领取申请表格并填写外,还可以登录“中国福州”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下载申请表填写后,到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大厅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福清、长乐等地的外省居民可直接在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在福州暂住1年以上的外省居民,还可向福建海外旅游实业总公司咨询及报名。

  “游客朋友赴台游一定要随团出入境,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出入境证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工作人员提醒说。
   
  暂住人员赴台游首发团月底出发

  福州成为赴台湾旅游就近办证的试点城市后,首批暂住人员赴台旅游团将于5月30日从马尾港出发,经马祖“小三通”赴台湾本岛旅游。

  “暂住人员赴台游首发团将有400多名游客。”据此次负责组团的福建海外旅游实业总公司负责人介绍,首发团旅游线路为“马尾—马祖—基隆”的六日游,价格为3380元/人。景点主要包括野柳风景区、阿里山、台北101大楼、日月潭等。(汤淌 张秀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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