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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旅行社条例》显威力 “五一”厦门旅行社首次零投诉

2009-05-07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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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真的很吃惊!这是10多年来没有出现过的现象。”厦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谢进元说。“五一”三天小长假至今,厦门各家旅行社组织接待的旅游团队中,未发生一起因价格和隐形消费问题引起的...

        “真的很吃惊!这是10多年来没有出现过的现象。”厦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谢进元说。“五一”三天小长假至今,厦门各家旅行社组织接待的旅游团队中,未发生一起因价格和隐形消费问题引起的投诉。

        今年“五一”假日期间,厦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坚持24小时受理旅游投诉。共接受旅游咨询、反映情况40起,转办的投诉6起,受理旅游投诉4起,共50起。受理的4起旅游投诉全部得到及时处理或反馈,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692元。值得一提的是,受理的4起旅游投诉都是关于酒店和景区,今年“五一”厦门旅行社首次实现零投诉。

        长期以来,旅游业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业内人士认为,《旅行社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应被视为旅游行业重整的契机。

        谢进元认为,《旅行社条例》的相关规定中,基本上旅游行业的顽疾“该说的都说了”。

        “新的条例以‘合同’形式对旅行社、导游、游客三者关系进行规范,明确规定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如现在的合同中就包括了游客的人身财产赔偿、明确购物点及购物时间等,明确出行报价明细、住宿标准、购物次数、自费项目等。”谢进元说,这一举措解决长期以来的旅游接待问题。最大的效益就是大家签订合同相互约定,游客都明明白白消费,导游员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情况,因此投诉就少了。

        谢进元告诉记者,厦门在实施新《旅行社条例》的方面走在前列,“五一”前就进行了大量的宣传。(记者 翁华鸿 通讯员 林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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