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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新条例实施 零负团费将逐渐消失报价将提高

2009-04-26 来源:闽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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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5月1日起,新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开始施行,1996年国务院发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将同时废止。就《旅行社管理条例》(下称新条例)对我市旅游市场的影响,旅游业内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零、负团费的旅行团将逐渐消...

  5月1日起,新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开始施行,1996年国务院发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将同时废止。就《旅行社管理条例》(下称新条例)对我市旅游市场的影响,旅游业内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零、负团费的旅行团将逐渐消失,强迫游客购物或者加入自费游 项目的行为将被处以重罚,旅游团费报价将有所提高,但给消费者带来的利好更多,旅游市场将更加规范。

  近日,记者走访了市区的几家旅行社,多数旅行社目前都还在执行之前的旅游报价,但多家旅行社工作人员表示,5月1日起新条例施行后,零团费甚至负团费的旅行团将逐渐消失,“五一”以后的旅行团报价较之前肯定有所上升,但对我市的旅游市场不会有很大影响。一家旅行社的工作人员说,过去由于低团费是吸引游客眼球的关键因素,旅行社投市场所好,纷纷压低价格,利润转而从游客购物、自费行程中来,实际费用却远远超出了最初的团费报价,但新条例规定对强迫游客购物或者加入自费游项目等行为将被处以重罚,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加入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将被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于导游、领队,将被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旅行社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旅游团费将有所上涨,但是游客的消费更加明白,一些隐性消费将取消,实际旅游开销并不一定上涨。

  新条例在游客权益保护方面的最大亮点是,旅行社都要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合同须写明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等14项条款。未与游客签订合同的将被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3个月。

  新条例颇受群众欢迎,某单位的黄先生说,以前对旅行社的约束不够,某些导游动不动就带游客购物或者参加自费游项目,往后的这种现象应该会得到规范。市康辉旅行社的邱总表示,新条例对旅行社的管理力度和市场的打击力度加大了,对游客权益的保护增强了,对旅行社的要求更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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