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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出台—“2009年九寨沟旅游市场促销政策”

2009-03-09 来源:九寨沟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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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08年九寨沟旅游业由于受到5.12汶川地震和世界经济危机等外围经济环境的影响,九寨沟传统客源市场严重受损,各旅行商也收到严重影响。为进一步搞好2009年九寨沟旅游市场,回报各大旅行商在地震灾后对九寨沟旅游的支...
  2008年九寨沟旅游业由于受到5.12汶川地震和世界经济危机等外围经济环境的影响,九寨沟传统客源市场严重受损,各旅行商也收到严重影响。为进一步搞好2009年九寨沟旅游市场,回报各大旅行商在地震灾后对九寨沟旅游的支持,进一步提高旅行商组团积极性,加强与实力旅行商的合作,促进九寨沟旅游市场繁荣、旅游经济发展,实现旅行商和景区共赢,特制定以下奖励政策:
  1、给予各组团旅行商客户赴九寨沟景区考察免门票政策(相应比例);
  2、对组团社实行旺季(2009年4月1日—11月15日)“满千送百”的奖励措施,即每购买1000张有效门票,奖励100张旺季优惠门票(170元/人),不满一千人,累加至下一月份。奖励票需在次月进行兑换和使用,不得累加(如:某旅行社4月份组团人数为3600人/次,根据政策,将获得300张5月份奖励门票,剩余的600人累加至5月份,6月份进行奖励)。淡季(2009年11月15日—12月31日)实行“满百奖十”(300张为兑现基数)的奖励措施,即每购买100张有效门票,奖励10张淡季门票,不满100人,累加至下一月份。兑换政策与旺季相同。所有奖励票不计入该旅行社下一月游客人数统计中;
  3、各组团社可以直接在九寨沟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门票预订,管理局相关部门根据网上订票数量进行确认;如各旅行商在成都有合作伙伴的,并是以其合作伙伴之名订票的,必须在订票时注明组团社名称和地接社出团证明,管理局相关部门以该信息为准核查和确定组团人数;各旅行社可以根据自己的网上订单、出票单确认组团人数,管理局根据九网公司提供的数据进行核查,每下一月进行奖励;
  4、各旅行社必须严格遵守享受奖励政策的条件和兑换办法,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接待计划骗取奖励的旅行社一经查出,没收其非法所得,二年内不得享受景区出台的奖励政策,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5、奖励措施实施部门:九寨沟管理局旅游营销处、票务处、九网公司。
  6、咨询电话:0837-7739753;028-8066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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