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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嶝岛发现金门县府旧址 近日已申报“文保”

2009-02-18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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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市文物普查队在翔安区大嶝岛田村发现了金门县政府总部旧址,它不仅是金门抗日斗争史的重要物证,也是海峡两岸共同抗战的重要历史见证。记者昨日从市文化局文物处了解到,借助申报第七批省级...

        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市文物普查队在翔安区大嶝岛田村发现了金门县政府总部旧址,它不仅是金门抗日斗争史的重要物证,也是海峡两岸共同抗战的重要历史见证。记者昨日从市文化局文物处了解到,借助申报第七批省级和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契机,市政府办公厅已于近日向省文化厅正式发函,申报金门县政府总部旧址中的部分建筑为第七批省级和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据介绍,金门县政府总部旧址总占地面积2111.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98.6平方米,包括金门县政府总部、县政府会议旧址、县政府文书房、县政府保安队队址、县政府盐兵楼、国民党金门县党部、国民党金门县党部书记处等共7处12栋建筑。其中,金门县政府总部共三栋建筑,均建于清末;县政府文书房共两栋,一栋红砖民居建于清末,另一栋西式建筑建于1920年前后;县政府保安队队址建于清末;县政府会议旧址所在的郑氏家庙建于清乾隆年间;建于民国初年的“盐兵楼”,原为盐务人员使用,抗战期间为金门县政府保安队使用;国民党金门县党部共有三栋建筑,分别建于清末及民国年间;国民党金门县党部书记处的建筑则建于清末。

        据史料记载,1937年10月26日金门沦陷后,金门县政府从金门岛迁至大嶝岛田村,借用民房办公,继续领导金门人民进行顽强斗争,直至1945年10月抗战胜利后,金门县政府才从大嶝迁回金门。

        市文化局文物处负责人表示,大嶝金门县政府旧址群蕴含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科学和人文价值。它们不仅是两岸抗战历史的重要史迹,也是重要的涉台文物史迹,其建筑始建于清代末年和民国初年,原本是当地华侨所盖的民居,建筑群中既有闽南传统式的红砖民居,也有华侨借鉴南洋建筑风格而建的西洋式民居,代表了中国上世纪初民居建筑的各种类型,并与金门岛上现存的乡村建筑风貌极为相似,成为海峡两岸同根同源的鲜活例证。此外,金门县政府总部旧址还记录着大嶝岛村民漂洋过海出外谋生的经历和故事,折射出一段闽南华侨创业史。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来自金门以及台湾的同胞不断探访这处具有重要历史文物保护价值的抗日遗迹。从2007年开始,金门县政府还多次派人寻访,呼吁大家加以保护,同时表示愿意出资维修、开辟金门史料馆等。(海鹰 陈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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