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旅游业服务质量提高 旅游投诉锐减
2008年,安庆市旅游业服务质量提高,旅游投诉锐减。安庆旅游质监所去年收到书面旅游投诉2起,均已办结,办结率为100%。受理的2起旅游投诉案件,均为国内游客投诉,1起投诉旅行社;1起投诉旅游景区。旅游投诉理赔要求,均已赔付到位,共理赔人民币20000元。较2007年度相比,今年旅游投诉案件明显减少,同比下降50%。
从接到投诉情况看,有以下特征:
(一)游客维权意识增强。不仅旅游团游客在游程中或结束后向该所提起投诉或维权咨询,今年的散客也较多向该所了解旅游者权益情况。尤其是旅游黄金周和小长假期间,该所接到较多咨询电话。
(二)游客对合同条款重视程度不够。从游客投诉或咨询情况看,多数问题在安徽省统一格式旅游合同中均有较详细说明与提示,但游客签订合同时,对价格较敏感、关注,有关权利义务表述方面往往忽略,产生的纠纷也多起因于此。旅行社方应当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对游客进行更多提示。
(三)游客反映纠纷后,最终不提出投诉情况较多。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游客经过向该所申诉后,经该所接待人员解答,消除误解,不再投诉。另一种情况是在纠纷发生时,即通过电话、网络向该所投诉旅行社(景点、饭店),但之后与旅游接待方协商,得到圆满处理而不再投诉。
(四)投诉行为尚待规范。部分游客对旅游投诉存在认识误区,表现在:一是对非旅游投诉也往往通过旅游质量监督电话反映,较为普遍的是散客在吃住行游过程中,对遇到的非旅游部门造成的问题提起投诉。二是一些游客随意投诉,不能提供相关证据,仅根据本身主观认知和理解,而得不到旅游质监部门受理。
今年旅游投诉数量减少,有以下几个因素:
(一)各地对旅游质监工作重视。通过近几年建设,各地质监机构逐步完善,潜、岳、太、宿等县和宜秀区均设立旅游质监所,安排专人负责质监工作,消除了质监工作空白的情况。
(二)旅游质监工作扎实细致。适应旅游发展形势,各地加强对旅游法规宣传,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安庆市和天柱山风景区在旅游黄金周,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听投诉咨询电话。开展形式多样的维权宣传活动和发布出游常识等。在第一时间,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处理,有效化解了矛盾和纠纷,促使旅游者与经营单位和解。
(三)旅游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加强了对旅行社等旅游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开展诚信旅游活动,促进了旅游企业的守法诚信经营,杜绝虚假不实旅游广告。对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查处,产生了较好警示作用。
(四)游客心理逐步成熟。经过近几年的旅游热潮,游客出游知识明显丰富、较多游客具备了一定出游经验,从出游心理准备、物质准备方面更为成熟,能较好的处理旅程中遇到的突发问题。
另外,去年的特殊因素影响,年初雪灾,5.12汶川地震,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召开,使安庆市今年旅游接待和游客出游规律较往年有较大改变。本地游客比重显著上升,长线游普遍减少。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投诉数量,如该市一至三季度,实现旅游零投诉,四季度仅2起旅游投诉,均为本地游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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