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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团游客因高原反应死亡 旅行社应承担多少责任?

2019-11-04 来源:央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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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中国之声报道,今年9月,海南省海口市的丁女士在当地旅行社报名参加了青海6日游,优惠后的费用是640元。可在旅行途中,丁女士突发头痛、呕吐,出现了高原反应,吸氧后她的症状有所缓解,但晚上从酒店房间洗手间出...

  据中国之声报道,今年9月,海南省海口市的丁女士在当地旅行社报名参加了青海6日游,优惠后的费用是640元。可在旅行途中,丁女士突发头痛、呕吐,出现了高原反应,吸氧后她的症状有所缓解,但晚上从酒店房间洗手间出来后再次晕倒,在送往县医院抢救途中不幸身亡。

  事件一经爆出就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丁女士的爱人黄先生认为,旅行社没有尽到安全责任。此外,黄先生还发现旅行社提供的合同和发票上关于旅游费用的价格并不一致,实际价格比合同价格低了有一半之多,他也怀疑妻子参加的是“低价团”。目前,家属和旅行社就赔偿金额尚未达成一致意见,海南省旅游局也已介入了调解。那么,游客在旅行途中死亡,旅行社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调解又会如何展开呢?

  游客高原反应身亡,家属怀疑是因“低价团”不合规定导致

  海口市的丁女士今年52岁了,退休后喜欢旅游,今年9月份,她和朋友一起报名了本地一家旅行社的青海六日游,坐飞机往返包括大巴车以及食宿,价格是每人640元。在从青海湖回酒店的大巴车上,丁女士出现了高原反应,头痛、呕吐。车上没有任何急救用品,只有氧气瓶,丁女士吸了氧之后回到了酒店。

  黄先生称,回到酒店后,丁女士身体不舒服,没有去餐厅吃饭,晚上10点,吃了点方便面后又出现呕吐症状,还晕了过去,再次吸氧后醒了过来,随后同行的旅伴以及导游和领队把丁女士送往附近的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黑马河乡镇卫生院救治。

  因卫生院的医疗条件有限,综合考虑后,只能将丁女士送往西宁市湟源县医院抢救,170多公里的路程。第二天凌晨大概1点30分,丁女士在送往湟源县医院途中死亡。丁女士的丈夫黄先生认为导游和领队有所失职,没有陪同丁女士一同前往县医院。

  黄先生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丁女士和海南当地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以及旅游费用的发票,合同上显示的旅游费用是1480元,而发票上显示的费用是640元。黄先生认为,旅行社提供的是不符合规定的“低价团”。海南惠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称,这次出行并不是“低价团”,而是“旅游尾单”。

  旅行社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来海口飞兰州的机票就不贵,只有200出头,旅行社已经提前订好了机票和酒店,价格更为优惠。如果最后没有收满团员,会有更大的损失,于是就在出发前几天给出了1480元优惠200元,买一赠一的活动,相当于每人640元,在发票的备注栏也有标记。负责人称他们也给团员买了意外险,旅行社自身也买了责任险。

  家属和旅行社就赔偿金额分歧较大,有关部门建议走司法途径解决

  目前和黄先生最大的分歧就是赔偿金额以及责任划分问题。给海南惠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承保的江泰保险海南分公司旅游风险部经理黄向宇告诉记者,这次的事故在他看来,是一个由海南这边的旅行社、青海那边的地接社以及游客构成的三方责任,按照国家规定,丁女士的死亡赔偿金大概是70万,旅行社需要承担35%的责任。

  海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习平称,9月底死者家属曾经找他们调解,但是由于旅行社和死者家属对于赔偿总金额以及责任划分的分歧太大,没有调解成功。

  对于死者家属对旅行社组织“低价团”的质疑,王习平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已经将死者家属提供的相关材料移交给海口市,不管是“低价车”还是“低价团”,建议死者家属走司法途径解决赔偿金额难以达成一致的问题。

  虽然事件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调查结果,但倘若真的存在所谓的低价团或是其他违法现象,法律也一定会给死者和死者家属一个公正的答案。而作为消费者和游客的我们,在外出旅游旅行的过程中,更应当具备保护自己的意识和技能。

  央广记者 常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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