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航南航重申禁止捆绑机票搭售:不得展示“套餐”等加价服务
北京7月5日消息(记者车丽 河南台记者温晓磊)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不少旅客在互联网平台购买机票时会发现存在“搭售”的情况,例如买一张机票,支付页面上贵宾休息室、保险费都是默认勾选好的,如果购票人不假思索迅速支付,消费者就容易陷入捆绑搭售的陷阱。深航和南航近日重申,不得通过“套餐”“标签”或其他形式展示非本航空公司提供的加价产品或服务。
在某知名在线旅游平台上,郑州飞往北京的机票原价1070元,可当旅客选择支付时,订单金额显示为1134元,除了必须要缴纳的机建燃油费50元,还默认附加了14元的酒店超值券。网站客服人员说:“酒店优惠券可以勾选掉,字样恢复成灰色就可以了,不要是橙色。”
尽管各大旅游平台均宣称,有偿服务均为自愿选择项目,不少消费者仍然会莫名掉入“消费陷阱”。大学生小慧在某平台上购买了一张返程机票,经同学提醒她才知道“被勾选”了50元的服务费,“发现有30块钱的接送机抵用券,20块钱的延误险,但是也已经退不成了。”
深圳航空营销委航线收益中心7月3日向各平台代理下发《关于规范各平台价格及产品展示的通知》,近期经核查,发现部分平台的机票查询结果产品页存在将深航机票价格与其他产品和服务进行捆绑,以“套餐”“标签”等形式进行加价销售的行为,或对深航提供的运价和产品不予展示的情况。
深航通知称,上述销售行为容易造成旅客识别不清,损害了旅客自主选择权益,通知要求互联网售票平台于7月1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深航将进行相应的检查监督。其实,不只是深航,南航在此前也下发了类似文件。
河南辰中律师事务所律师蒲红丹表示,在线旅游平台的默认搭售、捆绑销售等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蒲红丹说:“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还侵犯了其他商家的公平销售权利。如果发现销售者存在捆绑销售行为,可以及时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民航局一直在加大对互联网机票默认搭售行为的监管处罚力度。
2018年1月,民航局起草了《民航旅客国内运输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提出禁止默认搭售,规定对搭售行为将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民航局运输司司长刘锋在当月的民航局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默认搭售方式侵犯了旅客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除民航行业法规外,2019年1月1日出台的《电子商务法》也对OTA搭售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将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于默认搭售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陈剑表示:“从真正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来说,可以列出这些项目,让消费者自主进行选择,而不是事先勾选好,利用消费者可能疏忽大意来强迫实现自己想要赚钱的目的,我们觉得像这样的行为,不能成为互联网经济的一种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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