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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春市委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抗寒救灾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

2008-02-17 来源:江西省旅游信息和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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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08年1月中旬至2月上旬,宜春市遭受了数十年来罕见的雨雪冰冻天气灾害。面对严重灾情,在江西省委、省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广大干部群众和驻地解放军、武警官兵、公安民警万众一心...
    2008年1月中旬至2月上旬,宜春市遭受了数十年来罕见的雨雪冰冻天气灾害。面对严重灾情,在江西省委、省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广大干部群众和驻地解放军、武警官兵、公安民警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与雨雪冰冻灾害进行英勇顽强抗争,夺取了抗灾救灾的阶段性胜利。

  2008年2月,全国爱卫会正式命名宜春市为“国家卫生城市”,顺利实现了“一次申报、一举摘牌”的工作目标,掀开了宜春城市发展史上新的一页,标志着宜春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2007年11月,国家旅游局正式命名宜春市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这是宜春市打造江南生态休闲城市、构建和谐宜春进程中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提高了宜春的知名度,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在抗寒救灾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中,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真抓实干,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典型,弘扬顽强拼搏、创优争先的精神,宜春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在抗寒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76个先进集体和353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表现突出的230个先进集体和539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在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中表现突出的95个先进集体和214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取得新成绩;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宜春在新的起点上的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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