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
游客保障
网站导航
欣欣旅游攻略>旅游资讯>国内资讯资讯>山西旅游资讯>正文

太原:旅行社经营场所等变更需及时登记

2017-10-25 来源:山西晚报
1691 161 0
【导读】今日,太原市旅发委下发通知:旅行社经营场所等变更需及时登记或备案,拒不改正的,将被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太原市旅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之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个别旅行社、分社在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

今日,太原市旅发委下发通知:旅行社经营场所等变更需及时登记或备案,拒不改正的,将被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太原市旅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之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个别旅行社、分社在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变更或工商登记注册事项变更或终止经营后,未及时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或备案。

根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

山西晚报记者 赵丽娜)

推荐阅读
山西旅游线路推荐
最新评论 (0条)
还剩下500/500
发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