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媒:日商家向中国游客要价10倍被批 应互相尊重
日本《新华侨报》近日刊文称,日本冲绳一商家在出租遮阳伞的招牌上写道,仅针对中国人收取10倍租金。此举遭到日本社会和外国游客的猛烈批评。其实在赴日旅游热中,日本的旅游产业和中国游客都是受益者,只有双方都相互尊重,才能继续享受对方带来的利益。
文章摘编如下:
近日,日本冲绳县宫古岛市内一家海滩休闲用品租借公司,因歧视中国游客事件遭到社会的强烈批判。这家公司从今年7月中旬起,在店面门口放置了价格牌,用日语标记的租借价格牌上写着2000日元,另外一块广告牌上写着“唯中国人2万日元”。不仅价格高达整整10倍,一个“唯”字更是赤裸裸的歧视。
当地市民和游客看到价格差距悬殊的广告牌后,向店主投诉“这是歧视行为”。在曝光这种行为以后,店主撤去了面向中国游客的广告牌。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店主仅仅表示今后会考虑如何对应中国游客,并没有进行正式道歉。
店主表示,之所以会对中国游客设置高达10倍的价格,是因为这几年来,中国游客增多,不遵守店内规则的人也多了。一个人用的椅子却坐5个人,常常有损坏的情况发生。今年不想再做中国人生意了,所以把价格调高,并没有歧视的意思。
但是,这种情况连日本社会也看不下去。宫古岛的观光协会对这此表示,当地旅游产业正在不断发展,出现这样的广告牌会降低当地的旅游形象。目前冲绳县和宫古岛市已经迅速协议制作条例,希望能够妥善管理这种情况,避免再次发生。
冲绳人权协会则表示,整个冲绳都在致力于吸引外国游客前去观光,发生这种事情实在非常遗憾。歧视的行为不仅不符合日本“待客之道”的精神,更是违反人权的。今后将在冲绳地区展开规范的学习。
其实,类似的情况在过去也曾经发生过。2002年,北海道小樽市一家温泉设施拒绝外国人进入,当地外国人将温泉运营方和小樽市一同告上法院。最后,札幌地方法院认为温泉运营方的行为是种族歧视,判处其赔偿300万日元。
在冲绳租借公司的歧视事件上,首先要明确的是,租借公司在游客使用服务前是否明确说明了租借规则,损坏赔偿等问题。如果说明后游客仍然违反规则,并导致物品损坏,则应当按照约定进行赔偿。而不是一直对游客行为进行所谓的“忍耐”,最后用“歧视”的办法拒绝中国游客,最后不仅损坏了整个冲绳的旅游形象,还给自身带来了纠纷。
经营者在中国游客爆增的情况下,应思考如何与外国顾客妥善交流,如制作中文说明,配备中国人店员等。
中国游客方面,自然也有需要改善的方面。去到日本旅行,需要遵守日本的社会文化、风俗习惯和法律法规。在租借物品时,只代表具有一段时间的使用权,在使用时间内也要爱护用品。
事实上,在赴日外国游客剧增的情况下,游客和服务提供方之间的矛盾不可避免。但是,需要认识到的是,在赴日旅游热中,日本的旅游产业和中国游客都是受益者,只有双方都相互尊重,才能继续享受对方带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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