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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11家获首批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2016-02-18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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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国家旅游局公布了首批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262个市县成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四川省共11个市州县上榜,分别为:乐山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成都市都江堰市、成都...

日前,国家旅游局公布了首批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262个市县成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四川省共11个市州县上榜,分别为:乐山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成都都江堰市、成都市温江区、成都市邛崃市、广元市剑阁县、广元市青川县、雅安市宝兴县、雅安市石棉县、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

据悉,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将推动旅游业由“景区旅游”向“全域旅游”发展模式转变,构建新型旅游发展格局,推动旅游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以申报的省、市(州)县人民政府为主体,原则上为2-3年时间。国家旅游局将制定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南,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力度。对旅游业率先实现当地经济贡献率15%和新增就业贡献率20%,率先实施“1+3”旅游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模式,旅游厕所建设率先达标,旅游数据中心率先建成的创建单位,国家旅游局将优先组织验收。通过验收的,正式列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录。

凡列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录的,将优先纳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内投资支持对象,优先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优先纳入旅游投资优选项目名录,优先安排旅游外交、宣传推广重点活动,纳入国家旅游宣传推广重点支持范围,优先纳入国家旅游改革创新试点示范领域,优先支持A级景区等国家重点旅游品牌创建,优先安排旅游人才培训,优先列入国家旅游局重点联系区域。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保持创建成果的,将及时退出。

全域旅游:是将特定区域作为完整旅游目的地进行整体规划布局、综合统筹管理、一体化营销推广,促进旅游业全区域、全要素、全产业链发展,实现旅游业全域共建、全域共融、全域共享的发展模式。发展全域旅游,是贯彻落实新的发展理念、适应旅游业发展新形势、遵循旅游业发展内在规律的客观需要,是转变旅游发展方式、实现由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的内在要求,是优化旅游空间配置、开辟旅游业发展新空间的有效途径。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通过试点示范和引领带动,有利于各地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塑造品牌,形成各具特色、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的旅游发展新生态;有利于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开创大旅游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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