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修订登山管理办法 擅自进行登山活动将对组织者罚款
2015-11-26 来源:四川日报
894 114 0
【导读】11月25日,记者从四川省政府网站上获悉,四川省人民政府已审议通过《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该条例将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未经批准擅自进行登山活动的,将对组织者处1000元罚款,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登山活动发...
11月25日,记者从四川省政府网站上获悉,四川省人民政府已审议通过《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该条例将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未经批准擅自进行登山活动的,将对组织者处1000元罚款,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登山活动发生登山事故,救援单位事后有权向受援者进行追偿,由其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此次《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将登山活动概念修改为“是指开展登山、攀岩、攀冰、山地户外运动等活动。”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登山活动,非遇紧急情况变更登山活动计划且未重新报批,吸收未经申报人员进行登山活动,批准机关将对登山团队予以警告,责令立即停止登山活动。如果由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组织的,对组织者处1000元罚款,登山活动为不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组织的,对团队每名成员处200元罚款。管理办法还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海拔3500米以上山峰登山活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警示规定从事登山活动、对采取的暂时限制、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等不予配合,救援单位事后有权向受援者进行追偿,由其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推荐阅读
四川旅游线路推荐
石家庄到野三坡龙门天关、刘家河水上乐园纯玩二日游
¥ 390起 省¥8
武汉夕阳红旅游专列线路-难得的陪伴可贵的时光岂可辜负-8日游
¥ 2480起 省¥1100
暑假国内旅游好去处 烟台到四川成都都江堰九寨沟双飞六日游
¥ 5380起 省¥200
成都旅行社报名跟团到熊猫基地、三星堆一日游【熊猫基地旅游】
¥ 260起 省¥120
最新评论 (0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