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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呦呦宁波旧居成热门胜地 现售价1.5亿元

2015-10-10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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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悉,屠呦呦获得诺贝尔奖之后,一夜之间,她儿时在宁波居住过的旧居姚宅也随之走进了公众的视野,很多市民游客前往拍照留念,成为旅游胜地。

    10月10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屠呦呦获得诺贝尔奖之后,一夜之间,她儿时在宁波居住过的姚宅也随之走进了公众的视野,很多市民游客前往拍照留念。以前的姚宅冷清的无人问津,以至于转手到了开发商的手里。而现如今屠呦呦旧居在短短几天的时间,就成了旅游胜地。

    而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座走出过诺贝尔奖获得者的民国老建筑,目前是一座待售的商品房,售价1.5亿,那么这座老建筑今后该作为名人旧居被列入文保点,还是作商业开发?成为人们争论的话题。

  宁波籍女科学家屠呦呦,获得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的消息传来,宁波刮起了一阵"呦呦"风,她小时候在宁波居住过的姚宅也随之进入公众视野,前来拍照合影的市民游客络绎不绝。

    姚宅位于宁波海曙区莲桥街区域内,门牌号写着开明街26号,是屠呦呦的舅舅、经济学家姚庆三的故居,屠呦呦幼年曾在此居住。不过,姚宅大门紧闭,挡住了人们向内张望好奇的眼光。据了解,姚宅的产权属于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如今正作为高档商品房销售,开发商的广告称"莲桥第"是宁波目前唯一在售的古建筑院落,一共32座,而屠呦呦的旧居姚宅就在其中。今年7月,"莲桥第"内400平米的杨氏故居卖出了2800多万,单价达到7万每平方。据此估算,总面积2200平方米的姚宅,总价在1.5亿元。

   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吴晓东表示,姚宅属于正常土地招拍挂拿来的,它也不是文保建筑。姚宅以前非常破旧,我们进行了非常好的修缮,2010年拿地的,我们修了5年时间。

    姚宅所在的莲桥街地块,拥有一大批明清以来格局与风貌保存相对完整的望族宅第与街巷,2010年9月,作为宁波实施旧城改造的重点项目,莲桥街地块开工建设,包括姚宅在内的"莲桥第"街区相关项目,被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接手。该区域内有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市级文物保护点2处。不过姚宅不属于文保点或文保单位,它的性质属于历史建筑范畴。

   从前天起,这里时不时就有市民前来合影。管理姚宅的物业公司加强了保安力量,要求保安24小时巡逻。这不禁让人想起,作家莫言201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山东高密老家的遭遇。

   这么严密的巡逻是有原因的,从莫言获奖第二天起,慕名前去高密东北乡参观莫言旧居的游客就络绎不绝,据说"墙角的砖头遭人挖走,墙皮还被抠掉了一块",说是要沾沾名人的运气。这次会不会也有人要到屠呦呦的亲舅舅家去"抠墙皮"呢?

   此前就有媒体报道过,在无锡有许多的名人故居,由于身处城市中心繁华地段或者是风景区内,优越的地理位置被很多商家看中。却不幸被开发商过度开发,商业氛围远远要浓于文化氛围。

   有记者这样描述过当地故居被改造的惨状,有的故居被改造成了茶楼,酒吧、甚至是台球俱乐部。在故居院内的地灯上,直接贴有商家的店名做广告,在一扇玻璃门上,居然还贴上了"私人场所、谢绝参观"的告示,一对正在参观的老夫妻看到这个告示就转身离开了。要不是记者穿过茶楼,询问了工作人员压根儿就不知道里边还藏着故居。

   屠呦呦的这处旧居并不属于文物保护单位,但屠呦呦的旧居会不会也也迎来一批"抠墙皮"的游客?像这种不受法律保护的名人故居应该如何发展,又如何避免被过度商业化呢?我先来听听当地市民的看法:

   对于走出过一位诺贝尔奖得主,一位经济学家的姚宅的未来,市民们也颇为关注,是继续做商业开发出售,还是应该作为名人旧居成为文保点,对公众开放,承担更多的社会功能?不少市民更倾向于后者。也有市民认为,这样将屠呦呦居住过的旧居变为文保点也不妥,因为那不是屠呦呦真正的旧宅,而姚宅如果真的成为文保点,开发商不是要承担损失?对姚宅下一步的安排,开发商目前没有透露。

   吴晓东介绍,屠呦呦这个事件发生之后,我们也很重视这个事情,公司高层跟区政府正在协调,正在进一步商量这个事情,现在这边确实无可奉告。

   目前,屠呦呦的旧居还不属于文物,只是属于一般的历史建筑,那么姚宅是否受法律保护呢?又能不能被开发或者买卖呢?对此,湖南大学建筑学院教授柳肃表示屠呦呦旧居可以申请成为文物。

   柳肃说,像屠呦呦这种情况,突然出名,也许原来没有列为文物了,他们当地觉得屠呦呦一下子变成了世界名人,应该把这个建筑上报为文物,这时候就由当地的文物部门来审定,如果它一旦列为文物,又不能够买卖。这个情况比较复杂,第一要判定它是不是文物,如果现在不是文物,而当地没有打算把它列为文物,如果在这种情况,不受文物法保护,是可以买卖的。

   要想申请成为名人故居,成为文物保护建筑,都需要哪些条件呢?对此,柳肃表示,其住所能不能被列为文物,还要看当地政府的决心:

   柳肃介绍,能不能够列为文物要有一个申报过程,当地政府觉得文物有价值,就向上级文物部门申报,要把这座建筑列为文物。文物部门就要请专家们来判定价值,当然价值中间就有几个方面,有历史价值,比方著名人物的,就算是历史价值,还有艺术价值,还有科学价值。从这几个方面来判定,该不该列为文物,像名人故居往往就要看名人影响力,作为有世界影响的诺贝尔奖得主,宅子应该可以被列为文物。如果他产权在私人手上,政府要把它列为文物,政府要去花钱把它收购过来,就看当地政府能不能有决心拿一大笔钱把它买回来。

   其实,最为让人们担心的是"莫言旧居"经历再次重演。那么对于历史建筑,法律又能有多少的约束力呢?柳肃说,历史建筑它就比文物等级要低一点,它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地方有一个列为历史建筑,就是建议你不能改变它的的现状,你可以用,甚至可以买卖,但是不能改变它的原貌,改造内部设施可以,没用收法律保护那么严格,

   一名宁波莲桥第区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2010年,刚接手姚宅时,这里曾经残旧不堪。经过5年的修缮,已恢复到七八成建成时的模样。这是对古宅建筑的最大保护。为了维持建筑的面貌,现在已经谢绝游人参观了。

   但随着屠呦呦的获奖,姚宅的未来肯定会迎来更重大的变化。一位相关房地产公司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姚宅以后有很大的可能,会和其他文保单位一样成为一个开放的公共场所,供市民游客参观。

对此,宁波市文保所副所长江怀海认为,历史建筑成为文保点的情况很少见,不过鉴于于姚宅的文化价值,简单商业开发或是出售,显然不合适。江怀海认为,姚宅需要进一步保护。

   宁波市文保所副所长江淮海认为,历史建筑成为文保点的情况很少见,不过鉴于姚宅的文化价值,简单商业开发或是出售显然不合适,江淮海认为,姚宅需要进一步保护。江怀海表示,屠呦呦她获得了诺贝尔奖之后,它这个建筑本身的价值增加了,今后的保护工作肯定会进一步加强,一个是加强对建筑本体的保护,包括它配套的环境的保护,第二个方面是它今后怎么样来利用,怎么样让价值更好地去发挥,怎么样让我们屠呦呦增强宁波市的这个名人效应也好,文化名片也好,能够发挥更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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