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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旅游局提出关于乡村旅游提升与旅游扶贫推进工作的贯彻落实意见

2015-09-07 来源:福建省旅游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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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福建省旅游局政府门户网站报道 8月18日,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务院扶贫办共同主办的全国乡村旅游提升与旅游扶贫推进会议在黄山市召开。会后,福建省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对我省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乡村旅游提升与...

福建旅游局政府门户网站报道    8月18日,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务院扶贫办共同主办的全国乡村旅游提升与旅游扶贫推进会议在黄山市召开。会后,福建省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对我省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乡村旅游提升与旅游扶贫推进工作提出实施“111”、“511”、“311”战略等指导性意见和要求。

一是加大乡村旅游工作力度提升乡村旅游发展水平。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选择乡村旅游资源丰富、特色鲜明、个性突出的镇、村,通过分批建设,在全省实施乡村旅游“百镇千村”建设工程和创建乡村旅游星级单位活动。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给予休闲集镇和特色村拨付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完善乡村旅游村镇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休闲配套设施建设。实施“111”和“511”发展战略,力争到2020年底,全省建成100个集观光、休闲、度假、养生、购物等功能为一体的休闲集镇;1000个能让游客看得见山水、记得住乡愁、留得住乡情的个性化、特色化的旅游特色村;100个能发挥带动引领作用的模范村。全省创建评定三星级以上乡村旅游经营单位达到500家,乡村旅游年接待游客超过1亿人次,受益农民100万人以上。主要工作举措有9个:(1)壮大乡村旅游产业集群。一是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精品。扎实推进乡村旅游“百镇千村”三年行动计划,每年培育20-30家休闲集镇;150-20家特色村(含20个模范村);30-50家3星级以上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完善“休闲集镇”和“特色村”、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的创建、推荐、验收、扶持等工作机制。二是打造一批闽台乡村合作试验基地。推进第一批11家闽台乡村旅游试验基地的规划成果落地,培育第二批、第三批闽台乡村旅游示范基地。三是优先帮扶“三边”(城市周边、高铁高速公路周边、景区周边)村镇发展乡村旅游,形成乡村旅游规模效益;(2)推进乡村旅游产品开发。一是推进产品开发。重点是乡村伴手礼、乡村在地美食、乡村民宿等系列产品开发,打造能够满足乡村游客需求、吸引乡村游客的“食、住、娱、品、购”产品,并将这些产品衍生开发、深度加工,形成系列品牌。二是加强产业辅导。引进台湾专业团队对永泰、长泰、泰宁、永春、平潭、连城、古田、湄洲岛等全域化旅游县开展资源、产品开发策划辅导。鼓励有条件的乡村旅游点主动对接台湾专家团队进行产业辅导。要求各设区市分别引进一支台湾专业团队(面),搭建乡村旅游规划策划、产品衍生开发、新业态技术、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人才合作等六大深度合作平台。三是推进产业融合。进一步加强旅游与住建、农业、海洋渔业、林业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合作和融合发展,在美丽乡村、水乡渔村、森林人家、特色景观、休闲农业、旅游扶贫、观光工厂等创建活动中做好衔接。培育以农业、工业为基础的乡村旅游产业,培育推进一、二、三产业相互融合的乡村旅游新业态;(3)推动乡村旅游创新提升。一是创新管理机制。鼓励投资者投资开发、经营乡村旅游,鼓励和支持农户因地制宜地采取“村两委+村民”、“政府+公司+旅行社+农民旅游协会(专业合作社)”、“政府+村委会+农户”、“公司+农民旅游协会(专业合作社)”等多种模式开发、经营乡村旅游。二是创新融资模式。创新福建民宿融资模式,发挥福建乡村旅游发展基金作用,设立投委会,由省旅游局监管,委托国内基金公司承担运营风险,保证收益。通过基金在省内布局设点,引发社会跟投,创意设计专家以智力入股,途家等网络媒体以运营资源入股,村民以房屋或土地入股,充分整合多方合作伙伴的优势,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实现多方共赢。三是引进品牌项目。通过举办招商会、规划策划,打造一批乡村旅游品牌,如借鉴安徽“猪栏酒吧”“宏村”的民宿改造经验,全省范围内精选一些富有特色的古厝老房和古村落,推动其改造升级,成为引领时尚的乡村民宿品牌;(4)强化乡村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实施乡村旅游“厕所革命”。争取2017年底,全省乡村旅游厕所实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二是抓好乡村旅游交通“最后一公里”建设。配合交通部门制定“福建省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三年交通道路建设规划” ,推进乡村旅游与高铁、高速公路连接的路网建设。三是推进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到乡村旅游点的直通车工程建设,为自驾车以外的更多散客提供高效便捷的乡村旅游公共交通服务;(5)完善乡村旅游标准体系。修订《福建省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完善《福建乡村旅游休闲集镇、特色村建设与服务规范》;制定《福建省农家乐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等,针对不同类型的乡村旅游标准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推动乡村旅游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同时注重标准宣传与推广,引领乡村旅游规范化发展;(6)加强乡村市场营销推广。一是搭建乡村旅游营销平台。通过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举办或参加各种形式的旅游推介会、说明会、展览会等,做好乡村旅游的宣传和市场促销,不断提高乡村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吸引力,开拓更广阔的客源市场。二是创新乡村旅游营销方式。重点推进乡村智慧旅游体系建设,通过公共财政的扶持,建立福建省乡村旅游门户网站,构筑乡村旅游的智慧导航、导览、导购系统,积极探索乡村旅游产品的网络预订与在线销售,拓宽乡村旅游的营销渠道,打造乡村旅游品牌;(7)加强乡村旅游人才培养。一是继续组织赴台培训。每年分批组织300名以上乡村旅游业主及村官赴台进行“乡村伴手礼”、“乡村民宿、“乡村美食”、“观光工厂”等专题实地培训,解决好“在推动乡村旅游发展中应该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二是构建乡村旅游智库,培育一批乡村旅游创客基地,提升乡村旅游开发与发展水平。三是启动乡村旅游“种子师资”培训计划。四是培育推广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鼓励“乡贤”和回乡创业青年参与乡村旅游建设,面向文创青年引进人才,带动和培训当地农民的服务与管理水平;(8)开展乡村旅游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行动。在全省大力宣传推介一批“乡村旅游模范村”、“乡村旅游模范户”、“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等,从政策、资金、项目、人才培训、宣传推广等方面综合施策,加大支持力度,培育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9)深化闽台乡村旅游合作。一是推进闽台乡村旅游合作试验基地建设。二是搭建两岸乡村旅游合作平台。借助旅博会平台,持续举办“闽台乡村旅游圆桌会议”,深化“两岸乡村旅游交流互动网络平台”。

二是加大旅游精准扶贫工作力度提升扶贫实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落实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推进旅游扶贫工作的通知》,在2015年扶持全省52个旅游扶贫试点村开展乡村旅游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力度,通过与发改委等相关厅局的政策和资金整合,扶持有条件发展旅游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培训一批村官和乡村旅游项目带头人,提升贫困村的硬件和软件水平,提升扶贫群众发展旅游的技能和素质,推动乡村旅游扶贫工作取得实效,实现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和贫困群众通过发展旅游脱贫致富。实施“311”发展战略,2016年-2020年,与省发改委等相关厅局紧密配合,每年扶持50-60个省内建档立卡的贫困村通过发展旅游脱贫致富。力争到2020年底,全省扶持300个旅游扶贫试点村开展乡村旅游,帮助10万名贫困村群众脱贫致富,实现每个试点村乡村旅游年经营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主要工作措施有7个:(1)资金扶持。2016-2020年,在省级旅游专项资金中专设旅游扶贫项目专项资金,联合省财政厅给予每年确定的50-60个旅游扶贫村拨付500万元以上专项补助资金,每个村约10-15万元,主要用于这些贫困村的旅游规划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2)公益规划。组织动员全省有资质的旅游规划企业,开展旅游规划公益活动,对试点贫困村发展旅游产业和开展旅游扶贫合作给予规划指导和项目设计;(3)结对帮扶。组织动员全省5A级景区、五星级饭店、五星级旅行社等大型旅游企业骨干与旅游扶贫试点村结对子,进行一对一帮扶,鼓励将贫困村的农产品销售到酒店,将贫困村的旅游点纳入到旅行社的旅游线路之中,给予重点支持;(4)人才培训。每年分批组织贫困村主官赴台培训,学习借鉴台湾发展乡村旅游的先进理念和经验,培养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邀请高校专家学者对贫困村群众进行旅游产业辅导,提升贫困村群众发展旅游产业的专业技能和水平;(5)宣传营销。大力推进旅游贫困村乡村智慧旅游建设,协调动员通讯和网络企业帮助贫困村提供乡村旅游产品的网络预订与在线销售服务;联合旅游贫困村当地政府、旅游部门邀请省内外旅行社和其他旅行商,通过举办或参加各种形式的旅游推介会、展览会,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旅游贫困村的宣传和市场促销,不断提高贫困村乡村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吸引力,开拓广阔的客源市场;(6)培育旅游创客基地。联合教育、人社、扶贫办等部门,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和专业培训,引导和支持农民工、大学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等通过开展乡村旅游扶贫实现自主创业。力争到2020年底,全省建成10个以上旅游扶贫试点村乡村旅游创客基地;(7)开展统计监测。委托福建省华通工商资讯有限公司在全省选择10个具有典型意义的旅游扶贫试点村建立观测点,对乡村旅游扶贫情况进行跟踪监测,统计相关数据,总结经验,为全面推广旅游扶贫工作提供借鉴。(福建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 洪一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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