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
游客保障
网站导航
欣欣旅游攻略>旅游资讯>国内资讯资讯>河南旅游资讯>正文

《河南省旅游企业约谈工作规定》开始实施

2015-08-25 来源:欣欣旅游网
2463 71 0
【导读】违规经营或者有不规范、不诚信、不文明经营行为及苗头倾向的旅游企业,企业负责人今后要随时等着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找你“约谈”,进行警示谈话、责令所在企业整改问题。即日起,《河南省旅游企业约谈工作规定》开始实...

违规经营或者有不规范、不诚信、不文明经营行为及苗头倾向的旅游企业,企业负责人今后要随时等着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找你“约谈”,进行警示谈话、责令所在企业整改问题。即日起,《河南省旅游企业约谈工作规定》开始实施,我省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开始建立旅游企业约谈制度。

在线旅游企业也在“约谈”之列

据省旅游局监管处处长张建州介绍,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旅游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强化文明旅游引导,根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和有关旅游服务质量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旅游局出台了《河南省旅游企业约谈工作规定》。

“全省旅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可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违反《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旅游服务质量和服务等级低于相应服务质量标准(规范)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旅游投诉案件较多,投诉率较高的;对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责令整改事项未及时整改到位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调查认定造成一定不良社会影响的;游客满意度调查得分排在后三位的。”

张建州说,根据《河南省旅游企业约谈工作规定》,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旅游电子商务纳入旅游行业监管范围,必要时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进行约谈。这意味着,在我省从事在线旅游经营业务的网络企业也在“约谈”的范围。

约谈后还要保质保量进行整改

根据规定,对旅游企业的约谈,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根据下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或通过媒体报道、社会举报等渠道采集的情况,提出约谈对象和谈话内容;约谈对象确定后,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前告知旅游企业约谈事由及约谈时间、地点和被约谈人员等;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约谈时,应当有两名以上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主动出示证件,并记录约谈情况。

被约谈的旅游企业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依照相关法规和服务质量标准(规范)认真落实整改内容。旅游企业未按时限进行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将依照相关旅游法规和服务质量标准(规范)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降低或取消相应服务等级等处罚。

推荐阅读
河南旅游线路推荐
最新评论 (0条)
还剩下500/500
发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