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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纪念活动唯一指定标识出炉 不得变色或变形

2015-07-27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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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标识。包含使用范围、制作样式以及使用注意事项。

   近日,国新办发布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标识。该标识以 " 70 "、"1945-2015 "、和平鸽及"V"字长城图案为设计元素。注意:①使用时不得变形或变色;②不得用于商业用途;③不得用于私人活动。

    北京7月27日电 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标识使用说明

    该标识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的唯一指定标识。

    一、使用范围

    该标识用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及其他有关活动。

    1.用于纪念活动环境布置和请柬、证件、须知、签到簿等用品的制作。

  2.用于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的背景板、标牌、彩旗、遮阳伞、遮阳帽、手提袋、文化衫等的制作。

  3.用于新闻报道专题专栏、专题网页和宣传品、宣传折页、宣传标语、公益广告、招贴画等的制作。

    二、制作样式

   各地各部门本着形式多样、方便佩戴的原则,制作纪念活动标识即时贴、胸牌、臂章等,供群众佩戴留念。

    三、使用注意事项

   1.使用纪念活动标识应当严肃、庄重,不得任意修改、变形或变色,不能因放大或缩小破坏纪念活动标识的完整性。

  2.纪念活动标识不得用于制作商标或其他任何商业性用途;以纪念活动标识为元素制作的用品,不得作为商品进入流通领域。

   3.纪念活动标识不得用于私人庆典和吊唁活动。

    4.以纪念活动标识为元素制作的用品,需与纪念活动主题密切相关,不得乱用、滥用。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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