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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台旅游带了一根火腿肠 他被罚了3000新台币

2015-07-15 来源::杭州网 作者: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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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一名大陆游客赴台湾旅游,入境时有一根火腿肠未向中国台湾地区海关申报,也未向检疫机关申请检疫,违反了台湾动植物检疫相关规定,被处以新台币3000的罚款。

   近日,一名大陆游客从台州大麦屿口岸乘坐“中远之星”客轮台湾旅游,入境时有一根0.05kg的火腿肠未向中国台湾地区海关申报,也未向检疫机关申请检疫,违反了台湾动植物检疫相关规定,被处以新台币3000的罚款。

   根据台湾动植物检疫规定,活植物、活昆虫、果实、蔬菜、种子、干燥植物及药草、辛香料等,活动物、新鲜肉类、加工肉类、动物产品及含肉加工产品等均不可携带入境,违者将被处新台币3000到15万的罚款。此外,在禽流感疫区携带活体动物被查获,将被处新台币300万罚款和7年以下有期徒刑。

   近年来,去台湾观光旅游的市民越来越多,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大家,出发前一定要认真了解台湾地区的检疫要求,如有携带禁止入境的动植物制品,通关时一定要向台湾海关或检疫部门申报并主动丢弃,以免造成通关不便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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