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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厦门市旅游环境总体呈现良好态势

2014-04-11 来源:福建旅游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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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年1-3月,厦门市旅游环境总体向好,未发生重大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旅游安全投诉,全市旅游质监执法机关共接到旅游咨询和投诉877件,其中受理旅游投诉84件,群众旅游咨询、工作建议、情况反映775件,转办相关部门投...

  今年1-3月,厦门市旅游环境总体向好,未发生重大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旅游安全投诉,全市旅游质监执法机关共接到旅游咨询和投诉877件,其中受理旅游投诉84件,群众旅游咨询、工作建议、情况反映775件,转办相关部门投诉18件。除3起正在调解外,其余均已办结,办结案件游客满意率达100%。

  第一季度旅游投诉基本情况

  今年一季度,全市正式受理旅游投诉84件,同比增长31%。(一)按照投诉种类划分:国内旅游投诉78件,占87%;出境旅游投诉6件,占13%。(二)按被投诉者划分:旅行社投诉54件,占64%;饭店18件,占22%;景点11件,占13%;交通1件,占1%。按旅游方式划分:团队投诉23件,占27%;散客投诉61件,占73%。(三)投诉理赔金额情况,全市旅游质监机关共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7.27万元,其中国内旅游投诉赔偿50465元,出境旅游投诉赔偿22245元,未发生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

  第一季度旅游投诉主要特点

  (一)数字投诉系统正式启用,大幅提升了工作效率。自去年底厦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投诉管理系统”数字化升级改造以来,日常可同时接入30路咨询投诉电话,大大提升了对游客和市民咨询投诉的响应速度,节省了旅游咨询投诉的等待时间,为密切政民联系、政企互动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技术保障。一季度接受群众旅游咨询、工作建议、情况反映数量同比上升了214%。

  (二)旅行社投诉增长明显,内部管控机制亟待健全。一季度,质监所正式受理旅行社投诉54件,同比增长了50%,游客主要反映旅行社未依法收取退团违约金、导游服务不佳、减少旅游景点项目、旅游车未按时接团、合同签订不规范以及未按合同标准提供服务等。其中旅行社工作人员业务操作疏失极易引发投诉,如部分旅行社业务人员混淆“定金”与“订金”的概念,在业务操作时未能正确区分使用,从而导致客人不满。旅行社应及时总结和反思投诉获得的经验教训,同时加强企业员工的培训和教育,减少此类纠纷的产生。

  (三)“土楼游”市场持续升温,全程服务有待跟进。近年来“土楼游”市场火热,游客接待量急剧增长,旅游行程跨区作业,“土楼游”的服务质量问题也成为游客集中反映的投诉热点。一季度质监所共接到涉及旅行社“土楼一日游”服务质量投诉36件,同比增加了300%。投诉主要集中发生在春节黄金周等旅游旺季期间,部分新开办的旅行社存在合同约定不明确、旅游车超时未接、工作人员未告知集合时间导致客人误车等问题。随着“土楼游”市场规模增大、游客基数增加,旅行社应在服务细节上加强管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以提升服务质量,避免旅游投诉问题的发生。针对“土楼游”市场存在的问题,今年以来质监所采取了业务培训、行前检查、随团暗访、违规约谈、质监互动等措施,多管齐下,督促指导企业规范经营,进一步深化城际旅游质监互动机制,提高跨地区投诉处理效率,积极打造厦漳龙无障碍旅游质监绿色通道。

  (四)旅游饭店投诉小幅增长,个性化精细化需求增强。第一季度,质监所共接到旅游饭店投诉18起,同比增长20%。主要反映个别饭店餐饮不卫生、客房不整洁、防滑措施不到位、一线人员服务不周到、退订手续不完善及部分收费项目不合理等问题。旅游饭店投诉的急剧增长,一方面反映了厦门市旅游饭店行业在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应切实提升接待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避免因设施设备老化、服务质量下滑、安全管理薄弱等问题引发投诉纠纷;另一方面,也折射出随着厦门市旅游吸引力和影响力的不断提升,游客对个性化和精细化服务的要求更高,维权意识更强。从2013年9月起,厦门市旅游局要求各旅游服务企业建立质检机构,及时处理游客投诉。目前全市所有星级酒店都设立了质检机构,游客投诉渠道更为畅通,投诉处理效率大幅提升,一季度酒店投诉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下阶段,全市旅游质监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旅游法》,切实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全面推行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积极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治理,进一步加大对“土楼一日游”、“厦门一日游”“旅游社门市部”“低价游”等重点市场领域的整治力度,同时积极开展旅游企业质检机构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旅游企业投诉处理流程,以及时化解矛盾,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切实维护游客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赵开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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