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局召开贯彻实施《旅游法》推进会
11月22日上午,省旅游局在汉召开贯彻实施《旅游法》推进会,传达国家旅游局有关会议精神,通报全省旅游行业贯彻实施《旅游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下阶段工作。省旅游局局长钱远坤主持会议并讲话,副局长李开寿作工作安排和部署。
省旅游监察总队负责人传达了国家旅游局旅游市场明察暗访情况通报会的有关精神,武汉市、十堰市旅游局通报了7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处理结果,湖北峡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时华作了贯彻实施《旅游法》的交流发言。
李开寿副局长在会上指出,自《旅游法》实施以来,法律效应立竿见影,我省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但在少数地区、少数企业,违法活动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呈现出各地《旅游法》实施力度不统一、效果不均衡的现象。他指出,下一步,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机构在推进实施《旅游法》时态度要坚决,执法要严明,坚决维护《旅游法》的尊严和游客的利益,同时要主动为企业服务,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引导旅游企业良性发展。旅行社要以《旅游法》实施为契机,主动适应法律、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在转型中谋取新的发展。他指出,今后省旅游局还将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重点针对零负团费、买团卖团、强迫购物、诱导消费、虚假广告、合同欺诈、超范围经营、挂靠承包、偷工减料、导游领队私自接活等十大突出问题,进行坚决查处。
钱远坤局长在讲话中强调,要从经济发展大势中,看旅游产业和旅行社地位,注重主体和主导的结合。既要注重发挥政府部门的引导作用,同时更要发挥旅行社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在市场竞争中找到转型突破的办法;要从推进实施《旅游法》大局中,看旅游行业管理和旅行社的操守,注重守法和守信的结合。旅行社要善于学习、研究《旅游法》,要抓住《旅游法》实施的契机,顺势而为,调整经营模式,做到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促进自身的新发展;要从立足旅游大众化消费格局中,看机遇和挑战,注重品牌和品质的结合。旅游是一种精神消费,游客在选择旅行社的过程中,最注重的依然是企业的品牌和产品的品质。旅行社只有立足长远,努力塑造品牌,以品质取胜,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做大、做强;要从旅游健康发展的大业来看,注重施威与施策相结合。旅游监管部门既要严格执法,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又要积极探讨一些新办法、新思路,引导旅行社转变服务方式,转变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促进旅游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省旅游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以及监督管理处、旅游监察总队的全体干部,省内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旅游局(委)分管领导和监督管理科长(或执法支队长),全省58家出境旅游组团社负责人参加会议。(宣传办 程芙蓉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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