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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余家旅行社涉嫌违反旅游法 不合理低价成治理重点

2013-10-15 来源:欣欣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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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昨日,记者从中国旅行社协会了解到,该协会自9月30日至10月12日止收到涉嫌违反《旅游法》举报材料40余份,涉及12省市40余家旅行社及个人。涉嫌违法情况一是在旅游行程单中有进店购物、安排自费项目,其他则是旅游产...

 

   昨日,记者从中国旅行社协会了解到,该协会自9月30日至10月12日止收到涉嫌违反《旅游法》举报材料40余份,涉及12省市40余家旅行社及个人。涉嫌违法情况一是在旅游行程单中有进店购物、安排自费项目,其他则是旅游产品总包价的报价为不合理低价,明显低于各环节价格之和。有分析指出,在旅游法打击下,“零和负”团费已经不会出现,接下来的重点是“不合理低价”问题,但目前业内并没有统一标准。

  协会:境外酒店不能用“五星酒店”标注

  中国旅行社协会秘书处指出,举报来源多是根据同业报价、公开网站的截图,根据自律规定将涉嫌违法情况在协会网站曝光台披露。在上述的曝光材料中,东南亚线路尤其是泰国游占了多数。 多家旅行社的东南亚出境游中,均指定了明确的免税商场和购物店,而旅游法则是严厉打击旅行社指定购物行为。协会指出,一些旅行社在宣传时也表示“无购物无自费”,这也与实际不符,属虚假宣传。

  在一家旅行社泰国游的行程单中,住宿酒店注明了五星酒店或同级。中国旅行社协会指出,境外酒店不能用“五星酒店”标注,属于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有些旅行社则更是“明码标价”,游客是否选择购物的团费价格也不同。北京捷达假期国际旅行社台湾游有购物则是3580元和320元小费,无购物的话则是一口价5400元。

  中国旅行社协会副会长 宋斌则表示,有人对旅游法简单理解为“消灭购物自费的字样”,导致全国旅游风声鹤唳。旅游法的核心是消除“指定”关系,因为只要一指定,就说明两者有回扣关系,产生不合理低价;客人有充分选择权,旅游法是允许购物的。

  业内:相关项目暂未有统一标价

  除了指定购物之外,不合理低价也成了外界关注的焦点。有业内人士指出,在旅游法出台高压下,目前零负团费已经很难寻觅到踪影,而为了以低价吸引眼球,一些旅行社则是以不合理的价格揽客,再通过其他手段赚取利润。

  昨日,包括传统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的旅游产品都涉及不合理低价。如贵阳到普吉岛6日游3250元。但协会方面计算指出,往返机票约2900元,签证250元,住宿2000元,合计达5150元,还未加利润,3250元价格严重涉嫌不合理低价。

  对于不合理低价,业内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宋斌指出,“零和负”团费已经不会出现,接下来的重点是“不合理低价”问题。零负之上团费是100元合理,还是1000元合理,业界难以主动坦白,也没有统一标准,但常识性的合理推断是存在的。(记者索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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