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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开出《旅游法》实施后首张罚单

2013-10-12 来源:湖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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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0月11日,宜昌市旅游综合执法支队开出《旅游法》实施以来首张罚单,无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覃某被处以1000元罚款。据悉,这也是截至目前,我省开出的首张《旅游法》实施以来的罚单。 据了解,10月1日,黄女士一行18人在...

    10月11日,宜昌市旅游综合执法支队开出《旅游法》实施以来首张罚单,无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覃某被处以1000元罚款。据悉,这也是截至目前,我省开出的首张《旅游法》实施以来的罚单。
 
    据了解,10月1日,黄女士一行18人在宜昌某酒店认识了一名导游。该导游将他们带到三峡人家景区后,又把他们介绍给了另外一名“导游”。游览时,本可乘船来往各个景点,但该“导游”迟迟未能让游客顺利乘船,也未能游览完整个景区,最终产生抱怨发生争吵,这18名游客被中途“甩团”。
 
    据旅游执法综合支队工作人员介绍,后经调查,这名所谓的“导游”覃某并无导游证,只是当地的一名村民,属于无证从事导游活动。“我是第一次当‘导游’”,在接受执法人员的调查后,覃某主动承认错误,接受了批评。执法人员告诉笔者,尽管覃某认错,但无证从事导游活动已经触犯了《旅游法》,按照《旅游法》,覃某被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罚款。
 
    根据《旅游法》第102条规定:“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宜昌市旅游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杜红星说,“虽然1000元从数量上、金额上不是很大,但我们希望通过它对黑导游起到震慑作用,并对从业人员、经营者敲响警钟。”
 
    十一黄金周期间,宜昌市旅游综合执法支队深入宜昌各大景区,对景区内127名导游进行了检查。为何如此严格的审查,仍有“假导游”顶风作案?执法人员称,黄金周期间导游供不应求,一些非法从业人员存侥幸心理,甚至一些旅行社对导游资格审查不严,造成了“黑导游”违规带团现象。“目前,宜昌市旅游综合执法支队已根据《旅游法》制定了综合整治方案,深入排查,整治重点景区周边违法违规行为,也希望旅游企业、人员严格自律,勿从事非法旅游活动。”杜红星说。(审稿:梁宜供稿:宜昌市旅游局 吴松 施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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