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旅游质监所就旅游法实施召开媒体座谈会
随着十一国庆节的临近,《旅游法》实施在即。作为旅游执法部门,日前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在华北饭店召开座谈,所长章垠就《旅游法》相关的诸多热点问题,接受了一众媒体记者的采访。
章垠表示,在之前的7、8、9月,质监所的工作人员热情服务、送法上门,通过办培训班、主动上门等形式,将旅游法普及到基层,宣贯到企业。同时还能借助新媒体工具,将法条解读推送给各个业者,让他们利用业余时间,也能方便的学习,有案例可循。9月22起至10月7日,所有执法人员都会前往一线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常规的导游、旅行社检查,新版合同的制定使用,景区景点针对节假日承载量所做的预案等。执法人员将做到有法必依,严格执法,同时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循到一套更好的执行方法,保障游客利益,也保障合法旅游企业的利益。届时将邀请媒体共同参与检查活动,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
“旅游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旅游走到了一个依法兴旅的时代,而我们也将走向依法治旅的时代。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升级。要完成这些事,还有大量工作。”章垠说。
据悉,为更有效的贯彻实施好《旅游法》,省旅游质监所将成为一个综合执法机构,适时地转为旅游执法总队,今后与市级层面的旅游执法支队,县级层面的旅游执法大队,共同形成成体系的、独立的旅游执法力量,并配套“一二三四”计划。
“一”即建立一套动态的旅游监管体系,形成省、市、县区、企业四级旅游投诉网络,并运用电子通讯手段,将消费者旅游中涉及的合同、行程单信息,发至消费者的手机终端,方便查阅。
“二”即营造两个好的旅游环境,既让游客感受到浙江优越的旅游环境,也为涉旅企业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两个环境相辅相成。
“三”即三个符合。旅游质监、执法工作要符合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企业长远发展的需要,以及国际通用的惯例。
“四”即四个紧紧依靠。省旅游质监所接下来将依靠标准化工作,推动产业转型;依靠法规建设,巩固执法结果;依靠严格执法,维护市场秩序;依靠全面服务,促进企业长足发展。
通过这一系列的建设、升级、转型,让质监工作渗透到旅游的方方面面,使全省旅游业呈现良好、健康的发展态势,也让更多的百姓享受到优质的旅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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