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
游客保障
网站导航
欣欣旅游攻略>旅游资讯>国内资讯资讯>福建旅游资讯>正文

新《旅游法》10月1日实施 泉州旅游市场现罕见“九月热”

2013-09-18 来源:泉州晚报
783 49 0
【导读】以“十一”黄金周为“引擎”的秋季,历来是旅游市场最红火的时节。而今年由于受即将实施的新《旅游法》影响,往年是旅游淡季的九月,市场变得异常火爆,错峰出游人数或创下历年新高。 下月起东...

  以“十一”黄金周为“引擎”的秋季,历来是旅游市场最红火的时节。而今年由于受即将实施的新《旅游法》影响,往年是旅游淡季的九月,市场变得异常火爆,错峰出游人数或创下历年新高。

  下月起东南亚游价格翻番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导、欺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今年10月1日,《旅游法》将正式实施,其中对旅游团长期存在的自费项目有了严格的限制,而正是这样的规定,使得“低价团”无法生存。

  17日,记者走访泉州市区多家旅行社发现,凡有购物安排、自费项目的旅游产品基本已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纯玩团、精品团,线路安排看上去更紧凑。

  然而,“十一”后的旅行团费上涨幅度也非常显著:国内游普遍上涨20%—30%,欧洲、大洋洲线路上涨40%,韩国、东南亚线路几乎都翻了一番,原本只要3000多元的泰国6日团队游现在涨到了7599元,而台湾游的几款线路也分别上涨1000元左右。

  地陪成本或上涨近千元

  “以前不少旅游产品报价比较低,企业是以带游客到指定购物点购物,或者向游客推荐自费项目,以此获得一部分利润,作为司机、导游的报酬。《旅游法》实施后,导游不能带游客到购物点,也不能推荐自费项目,这部分利润没了,旅行社就必须多支付几百元的报酬给导游、司机,国内每个团仅地陪成本就上涨了近1000元。”泉州市区一家旅行社的业务员小谢告诉记者,旅行社“十一”黄金周的产品,利润全部放“台面”了,报价上涨是很正常的。

  “以前旅游产品的报价虽然便宜,但加上一些购物、自费的费用,总花费也少不了,而现在旅游产品的价格更透明了,应该说游程的含金量增加了。”泉州建发国旅相关负责人龚仕铜介绍,公司十月出发的都是“纯玩团”,无指定购物。

  龚仕铜认为,从“定点购物”、“另行付费”到“纯玩”的蜕变,是旅游产品涨价的根本原因,反过来看,一些原本就以纯玩为主的旅游产品并没有涨价,如张家界、海南游等。

  提前出游人数大增

  如此大幅的涨价引发了国内旅游市场上演“九月热”。“九月本是淡季,今年却出现了罕见的‘回暖’。”小谢告诉记者,由于“十一”过后,旅游产品即将大幅涨价,赶在尚未调价的九月份提前出游的旅客为数不少,现在似乎成了旅客们出游的最佳时机。

  记者从国内多个旅游网了解到,从九月初开始,三亚、丽江、九寨沟等多方向热门线路都还有几百至上千元的优惠。“目前最受关注的应该是出境游,打算在9月中下旬出游的游客人数涨幅明显。”一旅行社谢经理介绍,以泰国游为例,今年9月出游人数,比往年增长了40%,欧美等长线旅游产品同比也增长了30%。而据市区田安路一家旅行社的老总王鸿源透露,出境游人数至少增加了两成。

  “与去年同期相比,国庆节报团参加出境游的市民则少了。”旅行社人员表示。

  “很多旅客都认为九月游赚大了,其实不然。”谢经理表示,游客们应该把新规理解成“价涨”换“质优”,从旅游产品的介绍上可以看出,虽然旅游产品的价格提高了,但是其服务质量也随之提高。

  相关观点

  市旅游局:旅游价格理性回归

  针对许多游客赶在未涨价之前出游现象,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10月1日后团队游价格上涨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涨价”,而是其价格水平理性的、正常的回归。

  据介绍,一直以来,部分旅行社存在着以低于接待和服务实际费用的价格招徕旅游者,再通过安排旅游者在指定的具体购物场所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等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来弥补成本,即社会俗称的“零负团费”现象。这是一种违反市场经济规律的扭曲的经营模式,对旅游者合法权益和健康的市场竞争带来负面影响。《旅游法》严禁旅行社“零负团费”经营。旅游团费的上升,是剔除旅行社行业各种“潜规则”、恢复规范经营模式的正常反应。

  该负责人说,团体游价格的上涨并不等同于实际意义上的价格上涨,如今更强调“隐形成本”透明化,对于消费者来说,可以拥有更多知情权和选择权,也意味着市场更加规范,旅途更舒适,所以游客赶搭“末班车”大可不必要。 (记者陈云青 王金植)

 

推荐阅读
福建旅游线路推荐
最新评论 (0条)
还剩下500/500
发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