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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10月1日起实施 泉州各旅行社推迟报价(图)

2013-08-27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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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旅游法》实施后,“零负团费”等灰色链条将有望得到遏制 (网图) “十一”黄金周是每年旅游市场最火热的假期,历来是各大旅行社必争之时。往年此时,泉州的旅行社早已推出各种琳琅满目的国...

《旅游法》实施后,“零负团费”等灰色链条将有望得到遏制。(网图)

  “十一”黄金周是每年旅游市场最火热的假期,历来是各大旅行社必争之时。往年此时,泉州的旅行社早已推出各种琳琅满目的国内和国外线路宣传。然而昨日,打算利用黄金周去欧洲旅游的赵先生,到旅行社咨询详细线路和价格时,竟然发现没有一家旅行社能给出确切的报价。

  26日下午,记者经过调查获悉,原来我国首部《旅游法》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对旅行社惯用的低价购物游等手段进行明确的限制。新规执行在即,泉州各大旅行社纷纷持观望态度,“报价高了担心客户流失,报价低了容易亏本”。但不少旅行社表示,由于《旅游法》中规定不得强迫购物,多条线路价格将会出现不同程度上涨。

  【现象】报价迟迟不出 市民行程难定

  市民王小姐也有相同的遭遇。“打算国庆去香港或泰国玩,结果这两条线路都没有报价。”

  在刺桐路某旅行社门店,一对情侣正在咨询巴厘岛海岛游产品,却被告知目前只确定出发日期,不能给出详细的价格和行程单。“不能预知价格,怎么提前安排日程?现在定不下来的话,国庆能走得了吗?”该旅行社工作人员听后,只是礼貌地表示:“您留下联系电话,到时价格出来了我们再通知您。”

  记者发现,去年此时,泉州各大旅行社的国庆旅游线路大多已制定出来,还在各类媒体上广为宣传。但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市区多家旅行社均得到答复:“《旅游法》10月起实施,很多线路都面临涨价,现在谁也不敢贸然报价。”

  9月中旬才能报价 机票等销售滞缓

  记者获悉,出境游方面,除了泉州中国旅行社和泉州康辉旅行社,已明确推出一条9月30日发团的欧洲6国游线路和报价,其他旅行社均无法透露行程和价格。此外,黄金周期间深受泉州市民喜爱的东南亚线路和日韩线路,由于各项费用未定,报价也未出炉。多家旅行社表示,由于有许多工作要重新做,出境游的报价预计将拖到9月中旬才会出来。

  国内游方面,也不见国庆旅游专线和报价。泉州康辉旅行社工作人员称,国内游的线路和报价一般提前一周才能知晓,今年黄金周的报价预计9月20日左右才能出来。如此一来,游客办理各种手续的时间就会相对紧张。

  同样焦虑的,还有机票代理商和景区酒店。据介绍,以往黄金周,旅行社花重金抢机位、订酒店,今年因形势不明朗,机票和酒店房间的销售也处于滞缓状态。

  【解读】新法规定“三不得” 出境游价格或翻倍

  “我们也很急,但实在不敢贸然报价。”泉州某旅行社负责人无奈地说,旅游市场一向竞争激烈,谁也不愿冒着流失客源或“顶风作案”的风险当“出头鸟”。

  即将实施的《旅游法》第四章第35条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对导游和领队也明确“三不得”,包括不得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等。

  如此一来,以前隐藏在一些低价线路的购物、小费等项目均将透明化,旅行社就需要重新核算成本,按正常价位推出线路,游客得自掏腰包补足酒店和交通费用,自费项目以前是出团后现金交给导游,未来是出去前就含在团费里,这些都将导致价格上涨。比如,9月韩国游报价仅3000多元,国庆一到价格立马翻倍。“现在没人敢报泰国游的价格,如果取消购物项目,价格肯定会大幅上涨。”

  多年从事导游工作的小章,以香港游为例算了一笔账。“香港3天2夜游,来回机票加上高级酒店的住宿费、景点门票,报价3500元左右,旅行社想要盈利,就得靠购物、自费项目来补团费,如此一来购物现象无法避免。”但取消购物项目后,若按正常价位向游客收取,旺季往返机票就得两三千元,住宿酒店按每晚500元计算(已是低价),2晚至少要1000元,再加上景点门票,到香港旅游一趟六七千元,这比当前报价高出一倍。

  【分析】零负费团将难生存 注重品质游才是王道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旅游法》对指定购物场所并没有具体的解读,因此很多旅行社很难对此定义。“云南有一个叫‘七彩云南’的景点,它是集旅游、休闲、观光、餐饮和购物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旅游企业,是云南唯一零售商场示范单位,往年来自全国的旅行团,几乎都会被导游带到这里购物,但该景点是否属于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很难定义,因此导致旅行社在行程安排上也会存在争议。”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旅游法》明令禁止零负团费后,新产品的报价上涨几成定局。“10月1日以后,相信很少会再出现一两千元的零负费团”。

  泉州旅游业界预测,在国内游线路中,影响最大的将是北京、海南、云南等地,出境游线路中,影响最大的将会是日韩、东南亚线路,涨幅将在20%至100%不等。

  “旅行社只有转变思路,从低价竞争中走出来,致力于提升产品的质量和品牌,才是王道。”泉州市旅游局相关人士称,若不注重“品质游”,无法形成特有旅游产品,一些旅行社恐将面临淘汰,《旅游法》的实施,是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对坚持做品质团的品牌旅行社来说是个利好。(记者 张素萍)

  ■相关链接

  《旅游法》新规

  ★门票

  价格不能说涨就涨

  针对景区门票过高:门票及其他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6个月向社会公布。

  ★零负团费

  不得安排购物拿回扣

  针对“零负团费”、恶性竞争: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游合同

  遇问题不能“踢皮球”

  针对旅游者维权:《旅游法》对包价旅游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违约作了详细规定,并对旅游安排、代订、咨询合同和住宿合同衔接作了原则规定。由最初的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接受转团的旅行社再对组团社承担责任,防止旅行社之间“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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