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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完善投诉机制 旅游投诉零距离形象获提升

2012-11-18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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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年以来,泉州市旅游质监所完善旅游投诉机制,促进旅游投诉零距离,提升泉州旅游整体形象;旅游投诉处理及时、认真、公平、高效,为游客及时排忧解难,赢得游客的广泛赞誉。 强化监督检查改善服务质量 今年以来,泉...

  今年以来,泉州市旅游质监所完善旅游投诉机制,促进旅游投诉零距离,提升泉州旅游整体形象;旅游投诉处理及时、认真、公平、高效,为游客及时排忧解难,赢得游客的广泛赞誉。

  强化监督检查 改善服务质量

  今年以来,泉州市旅游质监所坚持常规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的督察、纠正、引导等作用,着力改善旅游服务质量,切实加强对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

  1月至9月每周安排1—2次的日常检查工作,到主要景区点、旅行社、旅游购物场所等单位进行日常规范检查;根据国家、省旅游局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于4月和9月在全市集中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活动,在全市掀起一股旅游市场检查热潮,特别是加大对旅行社、星级饭店和导游人员、旅游购物场所等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抓好对旅行社及分支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规范经营、星级饭店和导游人员等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法规规章标准及时督导纠正和整改,切实提高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同时还联合工商、物价、卫生、公安等部门,围绕治理“零负团费”、“挂靠承包”和强迫消费或变相强迫消费等工作,主要是针对合同、旅游服务广告、旅行社门市部、旅游商品购物等环节开展一系列检查,使“零负团费”、“挂靠承包”、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欺诈和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规范旅游商品秩序。

  下基层解民忧 服务旅游企业

  泉州市旅游质监所针对重要节假日时段,主动走访旅游企业,及时了解、发现旅游企业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帮助、引导旅游企业及时化解问题,防患于未然。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夕,组织执法人员主动深入旅行社,讲解近几年来旅行社旅游投诉案件中经常出现的旅游服务质量问题,结合相关旅游法律法规剖析出现问题的根源,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引导旅行社依法依规诚信经营,促进旅行社增强法律意识、规范操作行为、提高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旅行社的服务质量,减少旅游投诉的发生,维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泉州市旅游质监所每周至少1—2次下到主要景区(点)对导游规范上岗进行常规检查,共检查导游员785人次,对12名在带团过程中未及时佩带导游证及未使用电子行程委派单的导游进行口头警告。从而有效地实现对导游的动态监管,削弱“野导”的生存空间,提高导游队伍的整体水平。

  完善投诉机制 促零距离投诉

  旅游部门完善旅游投诉机制,及时、认真、公平、公开、公正处理各类旅游投诉案件,促进零距离旅游投诉,提升泉州旅游整体形象。

  市旅游质监所结合旅游市场规范与整顿工作,谋求转变工作思维方式,创新工作方法,通过旅游投诉案件分析发现的问题,主动服务旅游企业,帮助、引导旅游企业及时化解问题,防患于未然。对于存在不规范行为加以督促整改及处罚,督导涉旅企业合法、诚信经营,提倡明白消费、规范服务的经营理念,打造诚信品牌,有效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高我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泉州旅游整体形象。(记者 王金植 通讯员 刘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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