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导游小费或将合法
“旅游小费”合法化,你赞不赞同?近日,有消息显示“旅游小费”合法化问题将提上旅游法立法议事日程,羊城晚报记者采访了解到,不少旅游学者和业界人士对此持支持态度。
旅游局长表态着手研究
中国旅游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魏小安10月7日发表的博文《小费不小:提升中国服务的重要环节》,建议在宏观层面上为小费正名,写入相关文件乃至法规,形成政府提倡,社会鼓励的保障。同时,携程旅行网副总裁郭东杰、国旅总社总裁童卫等业界知名人士近期也纷纷出声,建议小费合法化。
“旅游小费合法化,是一种积极尝试。”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出境游要给小费,游客入乡随俗都能接受。导游小费的合法化不仅尊重导游的劳动,也使得导游行为受到监督,游客给小费的多少与导游的表现是息息相关的。
据此前报道,今年4月,全国人大旅游法立法调研组在武汉调研时,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透露,支付国内导游小费的问题正在提上旅游法立法议事日程。“境外旅游都会产生小费,但国内游却没有这一项,我们将着手研究,但反对强要、索要。”
小费能约束导游不良行为
什么是旅游小费?也可以叫做导游小费,是指针对导游服务给的小费。刘思敏在采访中介绍,一般来说,出境游的旅游小费都在旅游合同上、行程上写明,行程中每天每人支付的小费大概有怎样的标准,在每段行程结束前,或者一个导游的服务结束前,由领队负责向游客收取,游客则根据导游的表现,在标准范围内给导游小费。正因为小费的给付在导游提供服务之后,不少人认为这种方式能够解决国内游中的强制、勉强购物行为。
收取旅游小费能解决勉强购物的行为吗?“不能说完全解决,但能约束导游不良行为。”记者采访中发现,包括学者和旅行社相关负责人,大体持这种态度。
“小费的合法化,有助于建立导游收入与其服务正相关的激励机制。”刘思敏认为,很多购物纠纷源于零负团费运作模式,在零负团费时,导游不再是导游,而成了一个自主盈亏的经营者,或者导购员。为了实现利润,导游拼命导购,反而忽略了导游的本职。
业界已经出现“吃螃蟹者”
“旅游小费合法化不难,实施推广则不容易,”刘思敏表示。业内人士也普遍认为,旅游服务费在国内是一个新事物,应该在透明、公开、自愿的基础上实行,目前它的实施还需要一些条件。除了制度障碍,旅游服务和价格是否透明规范、旅游薪酬体系是否健全、游客是否认同三大问题很关键。
广东一家大型旅游企业的中层干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从尊重导游的优秀“导游”活动和发挥游客监督作用来看,旅游小费是值得支持的,但游客习惯需要时间来改变。小费给多给少,有什么标准?游客给的小费纳税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都值得探讨。
尽管如此,业界已经出现“吃螃蟹者”。记者获悉,国内领先的在线旅游服务商携程旅游,准备在“透明团”的基础上,规划具体的实施方案,让服务费成为导游的合法正当收入。“透明团”是事先将吃、住、行、游、购、娱等细节全部透明公开,让客人出行前明白消费;公开承诺旅游全程无任何强制购物和强制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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