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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赴台游3周年 给台创收逾32亿美元

2011-07-19 来源:欣欣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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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3年前的7月4日,大陆赴台游首发团成行,近700名大陆首批赴台游客梦圆宝岛。3年后,作为两岸民间交流的重要渠道和平台,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结出累累硕果。截至今年3月,大陆居民赴台游已给台湾创造32.47亿美元收益。

    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满3年观光产业带动台湾庶民经济
  
  据台湾《旺报》报道,台当局开放大陆游客赴台至18日正式满3周年,回顾这3年,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会长赖瑟珍说台湾积极营造一个个人游的友善环境,提供各景点无缝接驳服务,两岸旅游合作正朝向循序渐进、健康有序、稳定成长的轨迹前进。
  
  赖瑟珍表示,从2005年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会长邵琪伟率团访台,到2008年正式开放大陆游客赴台,大家确实期盼很久了。大陆游客一直是很大市场,每年出游东南亚、港澳所带动的商机有目共睹,开放大陆游客赴台后,才得以让台湾和其他的东南亚地区取得公平争取大陆游客观光的地位。
  
  但她指出,两岸关系往来间不免仍有些管制,这都是为了确保双方能在一步一步前进之间更加稳健,开放两岸观光不仅是量的问题,更应质、量并重。
  
  她说,3年来,观光产业也带动民间投资信心,光是旅馆新建和更新的投资额便高达1600亿元新台币,旅游巴士业者加速更新投资购买新车的速度,还有各式贴心、有特色的民宿,都是带动台湾庶民经济的案例。
  
  赖瑟珍说,“观光局”致力于推广观光景区“无缝接驳”服务,例如从机场、车站开始,就有游客服务中心提供咨询服务,还在热门景点日月潭推出“台湾好行”套票,让旅客坐高铁、船票、缆车、游湖巴士、自行车租借都涵括在内,做了很多细致服务。(来源中国新闻网)
  
  3年前的7月4日,大陆居民赴台游首发团成行,近700名大陆首批来台游客梦圆宝岛。3年时间过去了,作为两岸民间交流的重要渠道和平台,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结出累累硕果。
  
  从人数上看,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从2008年的6万人,快速增加到2009年的60万、2010年的124万,今年更有望突破200万。
  
  从经济效益来看,据台方测算,截至今年3月,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已给台湾创造32.47亿美元收益。
  
  3年来,大陆居民来台旅游从团限10人变更为5人以上,在台停留时间由不超过10天变更为15天。大陆分三批渐次扩大开放区域,至2010年7月实现所有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开放赴台旅游。组团社由最初的33家增至目前的164家。海旅会与台旅会于2010年5月互设办事处。
  
  今年4月20日,两岸同步公布《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团队组接社合作合同要点》,为规范赴台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品质提供了保障。针对大陆游客在台伤亡事故,两岸通过海旅会与台旅会协商建立健全两岸间旅游安全保障机制。
  
  截至今年5月底,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人数已达到234.81万人次,大陆已成为台湾第一大客源市场。继团体旅游之后,今年6月28日,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正式启动,大陆居民的宝岛之旅变得更加随性、深入。
  
  “赴台游扩大了两岸人民的交往、交流,密切了两岸同胞的感情,同时对促进台湾经济发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受到了两岸同胞的热烈欢迎。”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杨毅如此评价赴台游的成果。
  
  台湾观光部门一项统计显示,在境外旅客来台购物消费排名中,大陆游客以每人每日购物3997元(新台币,下同)位居第一。
  
  大陆游客对台湾消费经济的拉动,从“凤梨酥经济”中可见一斑。这款台湾各地随处可见的传统糕点,因大陆游客的青睐而摇身变成“小金砖”:2006年,台湾全年凤梨酥产值仅有15亿元,2010年的产值则已升至250亿元,5年间增长逾16倍。
  
  台湾旅行商业同业公会联合会秘书长许高庆4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相关政策措施的不断完善,赴台游的发展一直在向预期迈进。”据估算,随着赴台游拓展到个人游,其带来的经济效益将迅速惠及台湾更多的民生产业,“让更多的升斗小民得到实惠”。
  
  岛内知名学者江岷钦认为,从三年前的“团进团出”,到今天团体游的蓬勃发展以及个人游的实现,其过程体现了两岸民众相互信任感的培植和发扬。随着深入接触与交流,两岸民众在文化、心理上,必将进一步融洽、契合。(来源新华网记者林甦张勇)
  
  回顾: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大事记
  
  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提出希望尽快实现通航通邮,以利双方同胞直接接触,互通讯息,探亲访友,旅游参观。
  
  1991年12月17日国务院颁布《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对大陆居民申请赴台旅游的具体事项作了规定。
  
  2001年底台湾当局迫于压力,通过了一份《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但将大陆居民分为3类,先允许其所谓的“第三类”大陆居民赴台旅游。
  
  2005年5月3日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陈云林受权宣布:正式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
  
  2006年4月16日为规范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联合发布《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
  
  2007年2月7日国家旅游局会同相关部门敲定了首批台湾游组团旅行社的名单,包括厦门建发国旅在内的32家国际旅行社进入首批名单,这标志着“大陆居民赴台游”已进入倒计时。
  
  2008年6月13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海峡交流基金会在北京签署了《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协议》。大陆首批开展赴台旅游业务的包括内地33家旅行社,13个省市为赴台旅游第一批开放区域。
  
  2008年6月21日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发布了《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注意事项》、《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团名单表〉管理办法》。
  
  2008年7月4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首发团启程。首批游客760余人分别从北京、上海南京、厦门、广州5地出发,搭乘两岸周末包机赴台。这也是1949年以后大陆居民首次从大陆不经停第三地飞抵台湾,被称为“世纪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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