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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龙游两地市民互享景区门票优惠政策

2010-10-28 来源:龙游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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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进一步加强淳安¬¬、龙游两县旅游产业发展,建立旅游合作协调机制,促进两地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十月中旬,淳安和龙游两县签订了旅游合作协议书,在规划编制、资源整合、市场开发、行业管理和人...
  为进一步加强淳安¬¬、龙游两县旅游产业发展,建立旅游合作协调机制,促进两地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十月中旬,淳安和龙游两县签订了旅游合作协议书,在规划编制、资源整合、市场开发、行业管理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合作力度,并于近期出台了针对两县市民游览景区的优惠政策。
  按照相关优惠政策规定,从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2月底期间,两县市民在政策规定的景区游玩,散客可以享受到彼此的门票优惠政策,具体如下:拥有龙游县行政辖区市民身份的散客,从千岛湖南湖区旅游码头下湖游览东南湖区时,可凭本人身份证享受到门票优惠价格40元/人次(旅行社和企事业单位组织的团队不享受优惠),一证一票,优惠门票不办理隔日游;拥有淳安县行政辖区市民身份的散客,在游览龙游石窟和龙游民居苑景区时,可凭本人身份证享受到门票优惠价格是:龙游石窟景区35元/人;民居苑景区18元/人。(旅行社和企事业单位组织的团队不享受优惠),一证一票,优惠门票和本人身份证同时使用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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