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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一非法旅游业务经营点被依法取缔

2010-09-15 来源:景宁畲族自治县风景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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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9月14日,景宁畲族自治县风景旅游局联合工商、公安部门,依法取缔了一非法旅游业务经营点。 9月13日,接到群众举报,位于景宁县鹤溪镇育英路的“鑫世康蜂业”,冒用“龙游旅游局”名义,四处散...
  9月14日,景宁畲族自治县风景旅游局联合工商、公安部门,依法取缔了一非法旅游业务经营点。
  9月13日,接到群众举报,位于景宁县鹤溪镇育英路的“鑫世康蜂业”,冒用“龙游旅游局”名义,四处散发旅游传单,招徕游客,借销售保健品之机,非法组织老年人旅游。接到举报后,县风景旅游局执法人员乔装报名旅游,对“鑫世康蜂业”进行秘密侦察。在证实举报情况属实后,县风景旅游局联合工商、公安部门,将该经营点依法查封,当场查扣了旅游宣传单等众多“办公物品”。
  经初步查实,该“鑫世康蜂业”经营点没有任何工商营业执照,更不具备旅游业务经营资格,系一“黑社”,其宣传单上“龙游旅游局”的公章为伪造假冒。其在景组织60岁以上的老年人赴龙游石窟等地旅游,目的是为了借旅游之名,销售保健品,从而实现“组织旅游”和“销售成品”两项业务“双丰收”。
  景宁县风景旅游局提醒广大市民,旅游业务必须经旅游部门审批许可,任何未经审批许可的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开展旅游宣传,招揽游客和组团、接团旅游业务。
  目前,案件已移交县工商部门,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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