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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修订出台《商贸旅游互动发展奖励办法》

2010-08-31 来源:上虞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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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加快上虞旅游发展步伐,加速推动城北商业圈形成,进一步繁荣旅游地接市场,鼓励市内外旅游企业宣传推介上虞旅游,吸引更多游客来虞体验“浙东新商都、食宿新天地”的魅力,日前,上虞重新修订出台了《关...
  为加快上虞旅游发展步伐,加速推动城北商业圈形成,进一步繁荣旅游地接市场,鼓励市内外旅游企业宣传推介上虞旅游,吸引更多游客来虞体验“浙东新商都、食宿新天地”的魅力,日前,上虞重新修订出台了《关于促进上虞市商贸旅游互动发展的奖励办法》。
     该《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对照原《办法》,新增亮点有三:一是奖励标准额度提高,即市内外旅行社组织国内游客10人(含)以上团队来虞旅游、购物或会务的,且全年累计达到200人次(含)以上的,在虞游览一个收费景区(点)或采摘点,串联一个购物区(点)的,每人次奖励15元,串联二个及以上购物区(点)的,每增加一个购物点,每人加奖10元;二是奖励形式多样,即对旅行社在上虞重大商贸、旅游节会期间,以“直通车”形式组织游客且游客年龄在18—60周岁,累计人次在1000人次以上的,在享受上述奖励政策的基础上,按实际累计游客人次分级给予每人次6—15元的加奖;三是奖励范围涉及自驾车团队,即旅行社(包括自驾车协会)一次性组织50辆以上(人数在150以上)的自驾车队来虞休闲旅游、观光购物等,在享受上述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再一次性奖励3000元。
     上虞主要旅游景区(点)、星级饭店及旅行社也推出了各项优惠措施,在全行业积极开展服务质量提升系列活动,以提升上虞旅游行业整体接待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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