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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旅游工商强强联手,出炉海盐特色新版旅游合同

2010-08-09 来源:浙江省旅游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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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去年5月1日新版《旅行社条例》出台并正式实施,根据原条例制定的旧版旅游合同在内容上已不适应新条例的要求。今年4月29日,国家旅游局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据新条例拟定、出台了更加规范、细致的新版旅游合同...

  去年5月1日新版《旅行社条例》出台并正式实施,根据原条例制定的旧版旅游合同在内容上已不适应新条例的要求。今年4月29日,国家旅游局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据新条例拟定、出台了更加规范、细致的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近日,海盐县旅游局会同海盐县工商局,在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海盐县旅行社市场的实际情况和《合同法》相关规定,对国家旅游局推出的《团队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适当调整,拟定并向县内旅行社推荐了具有海盐特色的新版旅游团队合同参考文本。
     海盐版的旅游合同参考文本简化了国家级旅游合同中出现的大量名词定义,着重约定旅游行程标准与项目、合同签订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方面,不仅有效提高了新版合同的操作性,同时保障了文本对合同双方权益的公平维护,对规范海盐旅游市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起助推作用。下一步,海盐县旅游局将联合工商部门对各旅行社使用新版旅游合同情况进行深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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